昨天,看法制晚报,看到一篇文章。不过该文章谢绝转载,所以只好自己整理一下,以飨网友。
目前,非法兜售“原始股”猖獗,这些活动的参与者有一部分是一些原来从事传销的人员,他们利用自己的一些人际脉络和该公司的产,大肆宣传,在一定的人员之间传播,这些活动一般都是产品加兜售“原始股”的方式进行。这类案件主要通过不法投资咨询公司和个人编造虚假信息,以高额回报、高额投资收益为诱饵,兜售所谓“原始股”,并宣称该股即将在境内或海外上市,只要购买,必有高额回报。犯罪手段由公开宣传转为秘密销售,隐蔽性更强,犯罪嫌疑人采取投资“推介会”、“辅导上课”等方式,对投资者进行“洗脑”,诱导投资,在对投资者洗脑过程中,鼓吹“股票即将上市、升值潜力很大”、“高效益、高回报”,因此该类犯罪团伙倒卖的股权已大大超出其实际价值;诱骗的对象多为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不排除一些有钱人)。这些人对证券市场的规则、市场行情了解较少,获取现代投资信息的渠道狭窄、单一,比较容易上当。
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投资者从个人和非法机构手里购买未上市公司股票等行为均属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不受法律法规保护。因此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奉劝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慎重选择一些投资工具。投资者在选择投资产品时不要只顾追求高利润,而要选择合法投资产品。
投资者要增强风险意识,在合法的证券经营场所和机构依法认购和转让股票.
同时,我提醒大家:不要借用他人身份证开户买卖股票,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此外,目前证券公司为实施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正在进行证券账户清理,已经借用他人身份证开户的投资者要充分利用这次机会,及时清理、规范自己的证券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