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弓
男孩子小时候,很少没有玩过弹弓的。拿起弹弓,装上弹子,两臂一用力,把弹弓扯开,瞄准一个目标,扬手射出,胸中浩荡着无限的豪迈;如果中了,则更加觉得自己是个英雄。
小时候的英雄形象,就是一身夜行衣,蒙着面,背上插着一把带铁环的钢刀,腰里别着一只弹弓--当然袖箭也可以,《水浒传》里头的浪子燕青,不就是拿着一个袖箭么?关键时刻取出来,叫一声“如意子,不要误我”,一箭射去,就会打中公差的咽喉或者飞鸟的眼睛--不过袖箭到底是什么样子,怎么个用法,不但当时没有直观的印象,就是现在,也还是不得而知。所以想象中的英雄,仍然喜欢别一个弹弓,遇到不平之事,愤然而起,大吼一声,先是远远地扬手一弹,打得敌人鬼哭狼嚎,连滚带爬,吓得他们纷纷逃跑。这时再趁着慌乱抽出钢刀,纵身跳将出来,最好还要连续在空中翻转两个跟头,方才落地,手起刀落,把为首的大坏蛋结果了。
这个行侠仗义的好汉,在许多个梦里都是童年的自己。有时在兴奋中醒来,却只见如水的月光透过窗子照进来,挂在床头上的弹弓的影子,斜斜地映在墙上。带着淡淡的遗憾,试图继续这个美梦,继续做更多壮举,但是方才的兴奋却无论如何也无法使人入睡,就偷偷地爬起来,把墙上挂着的弹弓取下,在月光里把玩良久,左瞄一瞄,右拉一拉。后来我读到辛弃疾写的“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那一句气吞万里的诗句的时候,很自然地,就想起那许多次的晚上,偷偷在月亮底下看弹弓的情景。
弹弓都是亲手做的,制作方法比较简单。首先要找到一个拇指粗细的树杈,把它削好,做弹弓架。再找两根有弹性的绳子,松紧带和皮条都可以,绑在削好的树杈上;最后找一块小小的皮革,二指宽四指长即可,两端钻了眼,拴在皮条上,这时弹弓就做好了。有人把坚硬的钢丝弯起来做弹弓架,不过制作的难度就比较大了,以孩子们的力气,即使拿着钳子,使出吃奶的劲头,也很难弯动坚硬的钢丝。漂亮的钢丝质弹弓架,不是爸爸给做的,就是哥哥给做的。
有了弹弓,就需要弹药,因此下一步就是做弹子。随便找一个石子儿或土块,这是绝对不行的,因为形状不规则,在空中飞行时容易偏离轨道,也就很难击中既定的目标。最好的弹子应该是圆球形,而且还要有一定硬度,这样击中目标时才能无坚不摧。一般的材料是做不出来的,必须用上好的胶泥做。
小时候住在农村,一般离家不远的地方都会有池塘,或者用来养鱼种藕,或者用来让水牛饮水。我们村前就有一条小河,小河尽头是一方池塘。后来河水渐渐变浅,池塘却首先干涸,露出塘底的污泥来。经过长时间的风吹日晒,污泥变干,一条一条的裂纹,如同占卜用的龟甲。我们整天在龟甲一般的塘底玩耍,丢手绢、摔方片、打弹弓,不知道是谁,第一次发现塘底的深处,竟然可以挖出胶泥来。一旦村头塘底发现了胶泥,每天都会有几个小孩,拖着比他们自己还高的铁锹,开矿似的在那里不辞劳苦地奋力发掘。我就是其中的一个。用铁锹费力地挖个半米深,就看到黄的黑的胶泥层,软软的象高梁饴,粘粘的象口香糖。挖一大块,在大石板上噼里啪啦摔上一摔,就会象妈妈做馒头之前和好的面一样柔软。然后揪成手指肚那么大的一小块,放在手心,双掌合十,慢慢地揉搓,揉成小球状--象做汤圆似的--然后轻轻地放在窗台上晾干。做弹子是个极其枯燥的工作,但是当时并没有觉得有多没趣,因为在这种简单重复的劳动中,隐含着对明天打弹弓的无限憧憬,所以虽然觉得累,但是还是有着无限的动力促使自己继续揉啊搓啊。已经做了五十个了,好,够打三四天了,再做十个停手。伸伸早已有些麻木的胳膊、欠欠早已有些酸痛的屁股,继续工作。已经有六十个了吧,可是这里还有这么多胶泥呢,再做十个吧,再做十个就坚决停手。就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自我安慰,一而再、再而三地自我鼓励,直到把所有的胶泥全部都做成了一个个小小的弹子的时候才会真正罢手,这时候往往就已经是几百个了。沾满泥巴的手往脸上一抹,活动活动腰身胳膊屁股脖子,乐滋滋地看着自己大半晌辛苦劳作的成果,满身的疲惫丝毫不能够掩盖内心的喜悦。这些软得好像没有骨头的小泥球,一旦干燥后,就会象铁一样坚硬,木板都可以打穿。
待这些弹子全晾干,把它们收起来,装到一个小袋子里头。把装满弹子的袋子拴在身上,拿起心爱的弹弓,在家门口整束好装备,雄纠纠、气昂昂地走出院子,去找别的小伙伴。看这神态、这架式,象不象一个即将出征的英雄?
在村头那个已经干涸的小池塘上游,是一条尚未干涸的小河,河边栽种着许许多多的杨树柳树,形成一个小具规模的林子,林子里聚集着许许多多的鸟儿,麻雀最多,还有喜鹊、大山雀、鹌鹑、斑鸠、青鸟、白玉,还有在水边飞来飞去、忽然钻一钻脑袋捉一条鱼飞走的翠鸟。每当东方发白、整个林子沐浴在一片晨曦中的时候,就有无数只鸟,在里头齐声欢唱,一直唱到太阳高高地挂在白杨树梢。那个小小的树林,是我们弹弓小英雄们训练的集中场所。在那里有我们要打的对象,就是那些鸟儿。那时候虽然早就不在讲“四害”了,但是大家对鸟儿尤其是麻雀还是不太喜欢;特别是到了秋收之际,场院里晒好了一堆一堆的粮食,总见到一群一群的麻雀,围绕着谷子偷食,无论怎么赶,它都不会惧怕。还有喜鹊,它最喜欢的不是谷物粮食,而是熟透的水果,好端端的一个又大又红的苹果,被喜鹊飞上前来一顿啄,马上就出现一个洞,不到两天,就整个地烂掉了。在果园里扎稻草人之类的办法根本没有效果,可气的是有时候连稻草人都被啄得体无完肤,地上只剩下一堆零散的稻草。于是大家就把爱鸟的心思暂时先收一收,专门打鸟,似乎它们就是人类的不共戴天之敌。一开始我们还只是打飞到场院或者果园里来的鸟,后来发展到见到鸟就打,再后来发展到竟然携带弹弓跑到树林里面去主动地攻击鸟的老巢了。这有些象战略上发生的转变,由防御战转到进攻战。
后来上了高中,历史老师讲到普鲁士和法国在1870年发生的那场战争时说:法国皇帝路易•波拿巴一开始攻击普鲁士,这是不对的;普鲁士进行反击,这是自卫,是正义的。但是普鲁士应当适可而止,把法国赶出边界也就行了,但是它千不该万不该“宜将胜勇追穷寇”,反而继续往前推进,竟然一直打到巴黎去,这就是普鲁士的不对。所以如果要评价这场战争的性质,你们要记住,普鲁士一开始进行的是正义的防御战争,但是自从普鲁士的军队一脚踏过法德边界之时算起,它就是在进行一场侵略战争了。我想如果这位老先生如果知道我们与鸟类之间的关系的话,可能也会说我们开始进行的是正义的保卫胜利果实的斗争,因为我们把战场局限在自家的果园里和场院上;但是一旦踏进了小树林,就等于是侵略了鸟类的国境,因此就是非正义的。可是我觉得老先生忘记了毛主席他老人家的谆谆教导“打到敌人的内线去”,或者他从来没有听说过?
当然鸟类绝对不是人类的敌人,相反,而是人类的朋友。老师就是这么说的,书上也是这么说的。那时候对于鸟儿的怨恨,绝对没有上升到人类的敌人还是人类的朋友这么高的理论上去考虑,而是完全出于一种朴素的报复心理去打鸟的:好好的一堆谷子,一顿饭的功夫就被糟蹋的乱七八糟;好好的一树苹果,不出三天就会有三分之一被啄出洞来,于是心中发狠,非得报复一下不可。正像狗如果咬了自己的亲戚,总会要教训一下,哪怕是自家的狗呢。
不管怎么说,弹弓总算派上了用场,每棵树下面,都会有虎视耽耽的孩子,拿着自制的弹弓,拉紧了弓弦在那里等着,只要有鸟出现,马上眯起眼睛瞄准,然后学着心目中英雄的模样,把弹子儿射出去,姿势潇洒得很。但是可悲的是,由于“枪法”不好,打中的时候往往不多。现在想起来,真是暗暗地庆幸当时“枪法”的拙劣,因为我越来越感到鸟类与人类关系的密切,人与鸟的确是朋友而不是敌人的关系,我们应该爱它们而不是去打它们。正是因为当时老打不中,所以如果有谁能够打下来一只两只的话,就会以此引起轰动,他也就会被大家视为真正的英雄。打不中的伙伴,暗中恨自己技巧太不纯熟,同时也嫉妒这位撇着嘴、看人一脸不屑的英雄,所以往往方才还是心中的神枪手,一忽儿就会变成众人嫉妒以至憎恨的对象了。
后来随着树木被砍伐,小树林没有了,鸟儿也不见了,我们就转到学校里去练习打篮球筐架。几个人一字儿排开,看谁打得准。这个凭的是真正的本事,没有窍门可以寻的。这时候游戏就变成了具有比赛性质的活动,打中的孩子更加洋洋得意,吹嘘自己的技法中有哪些独到而且过人之处,有哪些是自己好几天不睡觉想出来的,而且还对不如自己的伙伴指手画脚地妄加评论--你这么打不行,哪有这么打的?应该这样这样,看见没有?对,这样......不是这样,你怎么是个榆树木头疙瘩还是什么?告诉你这么打这么瞄准,看见没有?你看看你刚才是怎么瞄的?我刚才......刚才就是这么瞄的呀。别瞎说了,刚才你的皮条都缠到架上去了,怎么会打中?现在你打一下试试,一定会中了。试试......好!啊?还是没中?那就没有办法了,你太笨了。打不中的孩子们对他们的嫉妒,更加不可消除。你神气什么?不就是打着一次篮球架吗?去年在树林里怎么没有看见你打下来一只鸟?什么独到的功夫,还几天不睡觉琢磨出来的呢,我看就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运气好点罢了。你如果真的有能耐,再打中一次我瞧瞧?再打一次就再打一次!看好了啊!就这么打,着!--可惜没有中--怎么样?打不中了吧?能得你!还以为自己真是花荣呀!还以为自己真是燕青呀!做梦去吧!往往这么争论着争论着,就因此打起架来。
如果认真地练习下去,一直练习到现在的话,我想自己一定可以作警察或者士兵。但是经常有人拿弹弓失手打破教室的玻璃,甚至出现了打破别人头的事件,后来弹弓就被学校视为“危险玩具”,全校进行一次大整顿,把同学们的弹弓全部没收了,象解放后搜查没收枪支弹药一般;并且规定今后再不许携带弹弓走进学校半步,否则严加查办,就像不许携带汽油鞭炮上火车一般。于是从此竟然不再有兴趣再做弹弓。随后考中学、进大学、参加工作,更没有机会玩弹弓;只是小时候形成的手持弹弓的英雄印象,直到今天,还常常浮现在脑海里。
捉迷藏
捉迷藏,又叫“躲猫猫”,这大概是一种极其普遍流行的游戏。前日看台湾著名话剧演员李立群主演的话剧《谁家老婆上错床》,捧腹大笑笑到最后,当剧中人魏阳晓委员的太太要见皮照办的所谓“新婚太太”,见不到就不回家时,魏委员就在一旁打马虎眼,说皮召办正和他的新婚太太玩“躲猫猫”的游戏,所以“皮太太”不能够出来见她。可见捉迷藏这种游戏,即使在台湾,也是非常流行的。
小时候玩捉迷藏的游戏,一般是有两种玩法。一种就是把一个人的眼睛蒙上,让他去用手触摸别的伙伴,以此确定触摸的人是谁,说对了就算赢,说错了就得继续猜。其他人有权利躲开,以免被蒙面者抓住,但是逃跑也是有一定的范围。一般会在游戏开始之前首先划定一个不大不小的圈子,无论怎样逃匿,都不许逃出这个圈子。有一次我们故意捉弄一个伙伴,划定了圈子,然后把那个伙伴的眼睛蒙上,随后大家一哄而散,全都回家吃饭。下午出来一看,那个可怜的傻瓜还在哪里瞎子似的摸来摸去地找人呢。
还有一种玩法,就是《谁家老婆上错床》中提到的那种“躲猫猫”,就是有几个人躲起来,由另外几个人去寻找,跟公安人员抓嫌疑犯似的。藏匿的地点不限,但是也不能够越过一定的范围,比如规定只在一个院子里面,不能够跑出去。否则如果不限制藏的范围,那就真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哪里去找呢?所以范围一定要有的。在这里似乎也很好地体现出自由的限制性原则,自由从来都不是绝对的。
捉迷藏两种玩法所需的场所不同。第一种玩法,必须要有广阔的平坦的场地才可以,因为这个游戏的玩法是要首先把一个人的眼睛蒙上的,对这个人来说,等于暂时处于盲人的处境。如果地形过于复杂,难免会出现“盲人骑瞎马,夜半临危池”的不幸后果。所以最好的场所是学校的操场。那时候操场虽然不像现在学校操场那么大,但是百十个孩子们在那里跳绳、丢沙包、丢手绢、捉迷藏,还是绰绰有余的。尽管操场上黄沙飞扬,一下雨满地烂泥,但是也不会对我们玩游戏的兴致有任何影响。
记得每天下课铃声一响,原来寂静的操场马上就会聚集起无数的唧唧喳喳乱叫的孩子们,仿佛一下子从地底下钻出来似的,马上就分组,先以“石头剪刀布”进行淘汰赛,最终失败者只好心甘情愿把眼睛蒙起来了。眼睛蒙好,还得经过众人严格的检验,不许露光线,一切就绪,游戏开始。最开心的,是自己故意走上前去,让蒙面者抓住,从头到脚摸一遍,忽然说出别人的名字,引得大家前俯后仰、笑作一团。但是,这是要冒一定的风险的,如果蒙面者与自己很熟,当下感觉出你是谁,你就必须顶替他蒙起眼睛,继续去感觉别人了。我就有那么一次,想和一个伙伴开个玩笑,偷偷迎上前去,一言不发,凭他去猜,幻想他会说出谁的名字呢?不管说出谁来,都是很可笑的。没想到他刚刚摸到我的头,马上就准确无误地说出是我来了。同伴们轰然的笑声,如今全都是在嘲笑我自作聪明。
第二种捉迷藏的玩法,因为要藏身,所以需要有一定的复杂的地形或者环境。我小的时候,经常在家里或者胡同里玩这种游戏。如果在家里玩,就把整个院子和院里所属的一切房屋作为隐藏范围。如果在胡同里玩,就要把整条胡同包括胡同里一切人家以及胡同边的草垛呀、树丛呀、矮墙呀、公共厕所呀,全都可以用来藏身。真正危急时刻,甚至可以藏在猪圈马棚鸡窝等地方,但是一定要注意,与动物躲在一起是有一定的危险的。首先说动物发觉有一个陌生人鬼鬼祟祟地跟它要进行亲密接触的时候,它们会本能地产生一定的敌意,所以往往会对你进行攻击。记得一个伙伴就因为藏在马棚,被受惊了的马踢了一跤,几天没有起床。即使动物不敢对你进行攻击,但是它们也会发出一些不满的哼哼声音或者骚乱,这就会引起对方伙伴的怀疑,过来一找,没准就会暴露马脚。
游戏开始之前,先要分成两组,分组已毕,哪一组先藏呢?大家都是公平的,谁也不能够无故占先,那就听从命运吧。于是各组选出一个代表,两个代表摩拳擦掌,以“石头剪刀布”来决定输赢。代表们两阵对垒,杀气腾腾,我们就在一旁集结成队,摇旗呐喊。对方出的是剪刀,唉,可惜我方出的也是剪刀,不分胜负。再来!好!这次对方出的是布,我方出的还是剪刀,我们赢了!我方欢欣鼓舞,可是对方好像也没有非常懊丧的样子。
不管他,我们一哄而散,每个人都去找自己的藏身之处去了,留下对方几个人在院子里高声喊着报数:“一、二、三、四……”只要数到“十”,他们就有权力开始他们的搜捕行动了。怎么办?我还没有找到好的藏身地方呢!我焦急万分。快躲到厢房里去!三步并作两步往厢房跑,刚到门口,发现大憨在厢房门后慌里慌张直对我摆手,原来他早已捷足先登了,暗示我不要抢他的地盘,这个自私的家伙!堂屋是没有地方藏匿的,因为没有躲处--藏在八仙桌下面吗?人家一眼就发现了。大衣柜里头倒是好地方,急忙拉开柜子门,立刻傻了眼:衣服被褥堆得满满的,别说一个大活人,就是一只手臂也塞不进去!如果硬是往里头挤,非得把衣柜挤破不可,那样的话这罪过就太大啦!藏到厕所去倒是好事,而且一有紧急情况还可以越过厕所的矮墙,翻到鸡圈里躲到鸡窝去,只是太脏,厕所的气味也不好受,这些倒不是关键,关键是已经没有时间允许我跑出堂屋往厕所的方向奔去了。怎么办?怎么办?赶紧进里间,四下里一看,有了,干脆还是上床钻被窝,把头一蒙,谁会知道?好主意!伸手把被子一掀,唬得我几乎叫起来:原来小四儿在里头躺着哪!这时候听院子里的报数已经到了“九”了,急得我汗马上就下来了。怎么办?怎么办?束手就擒吗?正在走投无路,忽然看到墙角的那个大笸箩,一个箭步窜过去,费力地把它反过来--这时报数已经完毕--然后把笸箩移到门后--这时堂屋门口已经传来嘈杂的脚步声,我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上去了--赶紧钻到笸箩底下--可惜必须躺在地上,粘一身泥巴,可是顾不得那么多了--这时候听到里屋的门帘已经被挑起来了,但是同时我也把笸箩扣到身上,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黑暗中听见笸箩外头人声鼎沸,我只有躺在泥土地上胆战心惊默默地祷告许愿:“千万不要注意到这只笸箩,千万不要……”这时听见一声叫,吓得我几乎要坐起来了--原来是把小四儿从被窝里揪出来!我忽然为小四儿的不幸感到难过,毕竟是自己的同一组里的“战友”,但是马上这种难过就被侥幸的心理替换了--多亏我没有藏在被窝里!然后这种侥幸更加增强了,因为我听见追捕人员渐渐地走开了!于是紧张的心情渐渐放松,渐渐平和,虽然在冰凉潮湿的地上躺着不敢起来,而且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黑暗,但是黑暗中的安全感,却是光明所不能够换来的。
如今一幌十多年过去了!这十多年里读书、求学、为人、处事,真真假假、假假真真,有时候你躲我藏,也仿佛是在做着捉迷藏的游戏,有欢乐,有懊丧,有惊险,有平和。但是与许多年前所不同的,是那份纯真,似乎越来越少了。每每想起操场上的开心的欢笑声与老院里的焦急的脚步声,总觉得这逝去的一切,宛如昨日呢。但是现在即使再次躲回那只早已破旧不堪的笸箩,我还能够找回当年那种纯粹的安全感么?
丢手绢
丢手绢的游戏,不需要什么复杂的技巧,一学就会,而且无论男孩女孩,都可以玩,只要手中有一方手绢就可以了。而那时候手绢对于小孩子来说,几乎是人人都有一块的,为什么呢?女孩子就不必说了,因为她们从小就爱干净,没事儿老喜欢拿方手绢,叠的方方正正,还老爱端个盆儿,洗呀洗的。至于男孩子,原因却是很有趣的。男孩子小时候最爱流鼻涕,尤其是进了十月以后,每个男孩子的嘴唇上面,都会拖着两条亮晶晶、光闪闪的豆虫一般的鼻涕,有时候还会“过河”,就是溜到嘴里头去。对付鼻涕的方法也最简单,往往是拿棉袄袖子一抹,虽然不如如今用卫生纸擦得干净,但是总算是把原来集中分布的黏液平均到半边脸上了,于是神气地抬着扑满鼻涕的一张大花脸,跑来跑去,丝毫没有羞愧感,那怕是在心里暗暗喜欢的女生面前也不例外。把本来集中于嘴唇之上的鼻涕抹到整个脸上,使之分散稀薄,我觉得小孩子往往在这一点上,最能够体现出他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公平大同思想来。这样久而久之,棉袄袖子却会变得坚如磐石、滑如泥鳅、亮如明镜,可以擦得着火柴了。这可是妈妈最讨厌的事情,所以往往会给孩子们准备好手绢,有时候还特意用针别在胸前,用起来方便。但是这些手绢,孩子们却往往不用来擦鼻涕,反而用来做游戏的道具。但是要玩丢手绢,如同如今要打麻将,必须还得凑起足够的人手才行。好在当时的伙伴,不像现在这么稀缺,随便那个巷子,振臂一呼,都能召集起十个八个的孩子们来。
手绢和人都有了,就可以找个地方玩了。游戏的规则如前面所说很简单,就是几个人、十几个人围成圈子蹲下来,面朝着圈子中心,谁都不许往身后看。然后有一个人手里拿着手绢,在圈子外头绕行,看到哪个蹲着的伙伴没留神,就偷偷地把手绢丢到他的身后,然后,仍然象没事人似的,继续走,绕圈子一周,再次来到身后丢有手绢的人的后面,把他抓住,那么被抓的人,就算输了。如果在抓住之前被他发觉,那么他就成为胜者,他就会取得以后游戏的主动权利,即获得了绕着圈丢手绢的权力,而原来丢手绢的人归队蹲下,丧失了“丢手绢”的特权,成为被丢的对象。所以在玩这种游戏的时候,往往会有一种“皇帝轮流做、明天到我家”的希望,于是童年也就变成有希望的、五彩缤纷的童年。当然,这种希望,是建立在一定的危险之上的。因为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警觉,往往希望就变成了失败,就会输。可是没有一个孩子,会因为潜在的危险而主动放弃获取支配别人权力的希望,哪怕这种权力是暂时的。那时候我们都在想,“怎么还不丢给我呀,怎么还不丢给我呢?”怀着这种焦虑的期盼,有时就会真的如愿以偿,但是有时也会在不知不觉之间,做了别人的俘虏。
我小时候就经常做这种游戏,那是在80年代初的事情了。玩这种游戏需要一个很大的场地,因为人多。本来在谁家的院子里都是可以玩的,那时候的院子大的很,十个八个的孩子不觉得拥挤;但是不幸的是,大人们嫌太吵,不让。有一次就因为三胖子坚持要做东,拉着伙伴到他家去玩,结果被他爸痛打一顿。所谓杀鸡骇猴,或者说杀一儆百,以后谁也不敢往家里领那么多的伙伴了。好在老家的胡同口,有一块场院,打麦用的,很宽阔。场院中间,种着一棵大椿树,--可是不是香椿,城里人一见到“椿树”,或许会想起阳春三月,街上一把一把地卖的散发着香气的椿树叶子,或者会想到酒店里小瓷盘里盛的青青的香椿芽,一般它会和黄灿灿的鸡蛋一起炒熟,再由笑容满面的小姐端上来。但是巷口的椿树,却是臭椿,不仅不会有香气散发出来,还会很远就会闻得到它的臭味。但是这并不会妨碍我们在元宵节的晚上,跑过去抱着它喊:“椿树王、椿树王,我长高来你长长!”就在那棵椿树下,我经常和一些小伙伴,围在一起,玩丢手绢的游戏。周围是碧绿的一望无际的麦田,头顶是层层的高耸入云的大树,当时感觉整个时间和空间都是无尽的。场院边界有围好的篱笆,篱笆边上有一些不知名的野花,四月的风吹过,合着淡淡的花香和翩翩起舞的蝴蝶,以及唧唧喳喳乱叫的麻雀,让人真的觉出春天来了。我那时候在作文里就写到:“春天在哪里?春天在椿树上,春天在场院里。”在这个春天般的温暖的地方,春天般安全的地方,你就算叫破了喉咙,也没有人会理会的。
那时候我是比较笨的,不仅在手绢丢在身后的时候不知不觉,有时还会做更傻的事情,那就是在别人幸灾乐祸地对我笑的时候,我也对着别人傻呵呵到笑,所以经常被抓住,成了失败者。我们规定的失败者是要为大家献出一个节目的,我就给大家唱歌,唱奶奶教给我的“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吃,下不来”之类的歌曲。我几乎天天有唱歌的机会,结果竟然练出一副好嗓子,以至于我六年的小学生活中,年年担任班里的文娱委员;儿童节的时候,也会有我的独唱,在宽广的临时做演出现场的打麦场里旋绕。这是我作为一个游戏的失败者没有想到的。后来有一个伙伴,他的表现欲比较强,于是就会在游戏中故意暗示我,让我觉察到我身后的手绢,使我获得丢手绢的权力;然后又暗示我把手绢丢给他,让他也失败,以此获得表现的机会。不过我的反映比较迟钝,与他的配合并不默契,但是这并没有影响到他后来成为北京音乐学院的高才生,现在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歌手,只是现在他见了我之后,好像不认识一般,或许还在记恨我当初有那么几次没有把手绢丢给他,让他丧失了几次锻炼的机会么?
还记得邻居家有个小姐姐,也是经常与我一起玩丢手绢这种游戏的。在一起的时间一长,难免会产生一些小孩子纯真的感情。她在游戏中老是给我使眼色做手势,尽力地不让我被抓到,以她局外人的清醒,试图弥补我当局者的迟钝,正像森林里的小鹿,极力挽救将要钻进陷阱的小羊一般。不知为什么,我虽然生性迟钝,但是唯有对小姐姐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感受得极其敏捷。有她在的时候,我是不怕失败的,这种埋在心底里的安全感,直到十年后她的出嫁。那时我已经告别了那棵散发着淡淡的臭气以及旋绕着无尽的欢声笑语的椿树,缩进京城熙熙攘攘纷繁芜杂的一角读书,所以我并没有真正地看着她一身红袄,走出村子。但是这一身影,却老是在我的脑海里浮现,而且每当它浮现的时候,我就会感到莫名的惆怅,如夕阳秋草相映里的湖水,被渐起的西风吹皱的波纹。
堆雪人、打雪仗
现在的冬天太暖和,天气也太干燥,很少有大雪了。一年前给几个小学生讲《水浒全传》,讲到“林教头风雪山神庙”的时候,怎么也无法让他们想象当时的景象。而今坐在暖气片旁边读《三国演义》,读到刘备三顾茅庐,大雪天黄承彦吟诗“一夜北风寒,万里彤云厚。长空雪乱飘,改尽江山旧”,只好把记忆的碎片缝缀起来,形成的是一幅童年时期的大雪画面。
小时候冬天比现在冷,而且也经常下雪。每当傍晚时分,西北风起,天空中就有彤云密布;晚饭后万籁俱寂的时候,往往就会纷纷扬扬,卷下一天大雪来。大人们会说“瑞雪兆丰年”、“今冬麦盖三层被、来年枕着馒头睡”之类的话,一边看着窗外的雪景,一边围着火炉烤火抽烟闲谈。孩子们可是不会闷在屋里的,他们喜欢下雪的天气,可不是因为丰年不丰年,他们早就跑出去,堆雪人或者打雪仗了。
堆雪人是最有意思的娱乐活动。首先要滚雪球,地上的积雪太薄了不行,只有待到大雪在地上铺被子似的铺了有那么三五寸时,雪球才容易滚起来。随便抓一把积雪,放到手里揉成团,做成有拳头那么大,再把这个拳头大小的雪球放到院子里滚,积雪就会越来越多地粘在雪球上,这球就会越来越大,原先和拳头一般大小,后来就像馒头了,再后来就象个人头了。如果还要不停地滚,一会儿它就变得象牛头甚至象......就说不清到底象什么,总之会越滚越大。为什么雪会不停地往雪球上粘,这个我直到现在也不明白。
象人头大小的雪球做雪人的脑袋,先放在一旁不管,然后照样再做一个更大的雪球,算作雪人的身体。把雪人的身子放到院子中央,拿过做好的雪人头来,堆倒雪人身子上头。找两个煤核,嵌在雪人头上,当作眼睛。找两根小小的胡萝卜,一个竖着嵌在眼睛下面,当作鼻子,一根横着嵌在鼻子下面,当作嘴。切两片白萝卜,安放在脑袋两端,当作耳朵。这时候雪人的基本做成了,五官具备,只是还没有四肢。腿是没有办法装的,装了双腿也无法站立,这也说明了为什么雪人老是喜欢蹲着而不是站着,不是它喜欢,是实在站不起来。不过胳膊是可以加上的,找两根用旧了的小扫帚,在雪人脑袋下面肩膀部位一边插一把,一个可爱的、栩栩如生的、伸直了手臂张开了双手等待拥抱的雪人就成功地诞生在这个白茫茫的世界里。我们看着自己的杰作,高兴地又叫又喊,还跑到屋里把爸爸妈妈拉出来一同观赏,盼望着得到爸爸妈妈的赞叹和夸奖。晚上雪人独自突兀地站在院子里,串门的邻居来了看见,以为是贼,唬了一跳;待看得明白,就是不住声地赞美了。后来我想,创造一个无生命的人,竟然也会获得如此的荣耀感和成就感,那如果么创造一个有生命的真正的人,那种欣喜若狂的感受又应该是什么样子呢?我见过许多年轻的初为人父人母的爸爸妈妈们,看他们拥抱着襁褓中的孩子,脸上洋溢着幸福,真正是上帝造人之后的那种欢乐和愉悦。
下雪天不但可以堆雪人,还可以打雪仗。打雪仗在院子里可以玩,在胡同里可以玩,在大街上可以玩,在学校里也可以玩。只要场地不是太狭小就可以。参加的人数也没有限制,两个人可以,十个人也没有什么关系。不过作为一种娱乐性的游戏,越是参加的人多,就越是玩得有趣。而且打雪仗也算是打仗的一种,地形越是复杂,就越能够运用一些躲闪腾挪、虚虚实实的战略战术,游戏也就会玩得越痛快。那时候总喜欢看在山林里神出鬼没打仗的游击队的故事,不喜欢象马其顿方阵一般排得整整齐齐,在平坦的原野上两军对垒的战斗故事,大概也是感觉地形的单调,不容易使人的机动性发挥出来,所以觉得没劲。
那时候打雪仗事先好像并没有举行一个正式的宣战仪式,往往是自己正在雪地里堆雪人呢,忽然一只雪球,由远处飞来,正好结结实实地打在你的前额或者后脑勺上,唬了一跳,起身看时,就见肇事者在正那里远远地冲着你笑呢,一脸的挑衅神色。于是自己不甘受辱,抓起地上的积雪团成雪球对着他狠狠地投过去,战争就是这样引发了。两个人正打得起劲,又有两个人看见了,自动地分为两派,一个帮助我,一个帮助他,都来嘻嘻哈哈地参战。后来有更多的人加入进来,战争一会儿就由院子和院子之间的对垒扩大为胡同与胡同之间争霸,战争就自然而然地扩大。大家一边打一边跑,你追我赶,一会儿跑出胡同,战场发生了转移,巷战变成了街垒战。于是不知不觉,就形成了临时的前敌总指挥部,由各方的年龄稍大、力气稍强一些的孩子组成领导集体,紧张地商议作战计划,并且根据战局进展形势做随时的调整与修正,同时下达各种指令:大名,你快去制造一些弹药,前方吃紧,弹尽粮绝,--我说你干脆只负责后勤补给好了,枪法那么臭,只会浪费雪球!三疤瘌,你还想不想干啦?愣着干啥?往前冲啊!小四儿,你保护这个草垛,要让他们占了咱的地盘,看我怎么收拾你!斜眼,你跟着我,咱们两个人从这堵矮墙后头偷偷地爬过去,端他们的老窝,你多带弹药,听见没有?唉唉!你别嚷嚷呀!这是军事机密,你不想活了是怎么着?让他们听见了,咱们都没命!傻瓜!这么一来,对我们来说打雪仗就真正成了一场异常神圣的战争,每个人都已经专业化了,个人忙着个人的事情,神情紧张认真,默契地配合着,都感觉这场战争,少了谁都不会取得胜利的。但是话说回来,至于最终的输赢胜负,大家并不会十分在乎,因为确切的输赢是很难确定的,往往这里丢了一个阵地,可是那里却又俘获了一个敌人。最后战争的结束,也不会以某一方正式发表投降书来表示,而是因为到了吃饭的时间,妈妈出来叫我们回去才一个个退出这场战争。而且在退出的时候,每个人都确确实实地认为,自己一方取得了胜利。
冷静地审视小时候所打得大型雪仗,往往会感到很可笑。尤其是战争的源起,竟然是那么小小的一个挑衅性的雪球,结果却引发了一场难解难分的大战,投入那么多的人力物力,胜负最后也是很难分清的。不过孩子们的游戏,往往不会在乎谁是战胜方,谁是失败者。如果是大人,情况就会大大不同了。现在的研究证明,第一次世界大战,远远不像我们以前所认为的那样具有那么打的必然性,它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偶然的一次萨拉热窝事件引起了奥地利与塞尔维亚的纠纷,结果几乎所有的欧洲国家,最后都不明不白的卷进来了,而且在没有分明的胜负之前,谁都不会罢手,于是子弹不停地纷飞,战火不停地蔓延,鲜血不停地流失,人员不停地死亡,无数家庭不停地被摧毁。还是回到童年的时光里去吧,在那一片白茫茫的欢声笑语里面,体验那种精诚合作的团队的精神,与那种不惜输赢的超然境界。
放风筝
风筝,又叫纸鸢。第一次得知风筝的这个别名,是在小学二年级学到的一首古诗里学到的。这首诗的题目与作者早已经忘记,但是其中的两句还记得清清楚楚:“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那时候似乎已经隐隐地知道“散学”就是放学的意思,但是“纸鸢”说的是什么呢?同学都不知道,就问老师。老师得意地说:“纸鸢哪,就是风筝。你们有没有放过风筝哪?”我们都乐了--不就是风筝吗,怎么没有放过?我们每年的春天,都要一边唱着“记得那年三月三,风筝飞满天”,一边雄纠纠、气昂昂地去野地里放风筝呢!
那时候还没有象现在商店里卖的那么多丰富的式样,象蜻蜓啦、飞机啦、蜈蚣啦、孙悟空啦,全没有。那时根本就没有专门经营风筝制作和销售的商店。集市上一到春天风起的时候也有卖风筝的,大多是附近村里的农民,农闲期间破几根竹篾,供销社买几张纸,做几个风筝拿出去卖。这种风筝,虽然比较粗糙,但是也做的有的象鹰有的象星星有的象蛤蟆,而且用颜料涂得红红绿绿,就有几分好看,颇能吸引小孩子的青睐,缠着自己的爸爸妈妈买了,拿回家去赚取同伴的羡慕甚至嫉妒的目光。不过那时候我们所放的风筝,大多不是买的,而是自己做的。
做风筝的手续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如果要作出象买的一样有形状有色彩就难,如果没有那么高的要求,只要能够栓根线拉起来顺风飞上天就成,那就是比较容易做得了。首先找两根芦苇,要隔年风干而且要带穗的,两个穗的大小轻重要求基本上相等,这是要保证风筝的重量平衡。然后找一张大一点、硬一点的纸,最好是十六开以上的,把纸的四角对折一下,形成十字形的折痕,然后把两根芦苇交叉,顺着折痕固定在纸上,一个最简易的风筝就基本上做好了。这时候就是要找一根长长的线,系在两根芦苇的交叉点上,就可以拿出去放了。小时候做过无数的风筝,每次在做完的时候,心中都是涌动着一种难以用语言表达的成就感和自豪感。
为了保险起见,在外出放这种风筝的同时还要带上一些纸条和浆糊,因为这种风筝做法粗糙,难免出现重量的失衡。重量失衡的风筝,即使能够飞上天,也不会好好地在天上翱翔,而是要在天上乱翻跟头,翻来翻去,最终咕咚一声,倒栽葱似的跌下地来,摔得芦苇也折了,纸片也破了,一场功夫,也就白费了。这还算好的,而大多失衡的风筝,根本就飞不起来,只会贴着地面打转,不像一只勇敢的雏鹰,倒像是一直受惊了的母鸡,连滚带爬。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备用的浆糊和纸条就有用场了。我们可以把纸条粘在风筝上当尾巴,使风筝保持平衡,一直稳稳当当地“直上重霄九”。
那时候即使想做一个这样简易的风筝也是困难重重。首先隔年风干的芦苇并不是随时可见。再就是十六开以上的大纸片也不好找,因为当时的课本几乎全是三十二开,作业本倒是十六开,但是太薄,风一吹就准破。所以有的小伙伴没有办法,有时候就只好拿课本撕了,做三十二开大小的风筝。但是这么小的风筝,飞上天去就几乎看不到了。那时候如果谁有一本大开本的书,就会被同伴们视为英雄和非凡的人物。有一此我把上中学的哥哥的书偷来,取其封面,做了一个很好的风筝,但是也因此遭到一顿训斥,我当时只暗自庆幸没有挨打。为了做风筝而挨打的事情我见过,隔壁的三胖子有一次拿毛主席的画像做风筝,把毛主席他老人家并没有多恭敬就给送上瓦蓝瓦蓝的天空去和白云做伴了,结果被他爸爸狠狠地打了两个耳光,从此再不敢放风筝。还有一项难找的是线。放风筝线短了不行,那成了拖风筝了。线长了又没地方去找,谁家大人也不愿把一团线交给混小子们去浪费。没有办法,只好还是用最简单的办法--偷。有时孩子们真是天生的盗窃者,只不过他们的盗窃对象往往是自家而已。
放风筝需要一个宽大的场地。学校操场,村头的野地,城市郊区,都是理想的地方。我小时候最喜欢在野地里放风筝。那时每天下午就上三节课,第三节课是基本上没有心思去听的。待到那悠扬清亮的放学铃声传来的时候,全班的伙伴们马上会嘈杂起来,象一锅蚂蚁,吵吵嚷嚷个不停。老师在讲台上铁着脸,把教鞭往黑板上拼命地敲,扯着嗓子喊:“静一静!静一静!”几乎要叫破喉咙。但是,谁管他!如果老师识趣,就此应该宣布下课;如果他不识趣而拖堂的话,学生们就会一边心里忿忿地骂着老师,一边胡乱把书塞进书包,同时几乎不约而同都把手伸进桌洞里,抚摸藏在里面的风筝。性急的同学,已经把风筝拿出来了。直到老师实在没有继续讲课的情趣了,无奈地妥协,说下课吧,话音未落,就已经有人窜出去了。
大家急匆匆地往学校外的野地里跑,每个人手里拿的不是书包,而是风筝。大家一边跑一边笑着叫着,心中涌动着无限的快乐和幸福。野外的春天景致真是美呀,草绿油油的,一望无际,点缀着黄的白的红的紫的野花,到处是香气,淡淡的,让人心醉。地上到处是草,天上却到处是风筝。
放风筝也要讲究技巧。首先要有个人端端正正把风筝举到头顶,一动不动;另外有个人扯着线飞跑,一边跑一边放线,跑出十多米之后,喊一声“放”,拿风筝的人迅速地松手--松迟了不行,风筝起不来;松早了也不行,风筝起来以后不能保持平衡--风筝起来了,稳稳当当地上升,上升,一直会升到白云上头去,一直会升到红红的太阳头上去,一直会升到碧蓝的天上去,一直会升到故事里的天堂里去,--天堂里有这么美的景色吗?天堂里有风筝可以放吗?地上的风筝放到天上去,天上的风筝放到哪里去呢?放到天上面的天上去吗?天以上是什么呢?老师说天就是空气,那么空气以外呢?没有问过老师。他不会知道的。他肯定没有到过天上去。他肯定不如我们的风筝飞得高、看得远,还是问风筝吧。躺在草地上,嘴里嚼着鲜嫩的草根,眼睛悠闲地看着天上飘着的风筝和静静的晚霞,以及地上近处的野花远处的炊烟,思绪也被那根长长的线牵着飘啊飘啊,带着童年的期盼童年的幻想,沉睡沉睡,醒来的时候,才发觉竟然已经是长大成人了。
后来我听说过好多关于放风筝的附会与诠释。比如把夫妻之间的关系比作放风筝,说丈夫是在外头漂浮的风筝,妻子是拴住风筝的线,无论风筝飞多高多远,线是不能断的,否则就等于没有把风筝放好,失去了风筝也失去了丈夫。我也曾见过把失恋比喻成风筝断线。小时候放风筝,最伤心的的确是断线,我伤心的不但是一张纸和两根芦苇,还有熬夜做风筝的时间和心血,这些在断线以后,是很难重新找回来的了。我觉得还有一个比喻也是比较贴切的,就是把家庭比作线,人比作风筝,人如果失去了家庭,就像风筝断了线,起先仿佛摆脱了束缚,可以自由自在地飘荡,但是最终的下落却是险恶的,谁敢保证它不会一头栽到泥潭里去呢?总之,无论如何,必要的束缚和限制是要有的;绝对的自由意味着没有秩序与安全的保证,哪里会存在呢?
木头人
这里所说的“木头人”,不是指电影里武侠片中那些大侠们平时练功的时候用的木偶,随便什么少林拳、八卦掌、九宫步、连环腿,都可以往那木头做成的人身上打呀踢呀什么的。这里的“木头人”完全是一种儿童玩的游戏,我小的时候,男孩子们经常玩,而且玩得相当投入,几乎是废寝忘食,每次吃饭,都得让妈妈揪着耳朵拽回家去方才罢休。
游戏的规则也是比较简单。首先要聚集起来一些人,十个八个左右最好;然后找一个比较开阔的场地,在场地里拣块玻璃瓦块什么的划一个不大不小的圈子,圈子画的规则不规则不要紧,方的圆的也无关紧要,关键是这就可以体现出游戏参加者活动的界限,否则游戏一开始,所有的人撒开双腿、四散奔逃,没地方去抓了。然后找一个人,这个人肯定是“石头、剪刀、布”游戏的最终失败的倒霉蛋,他负责抓人。其他人就要在圈子内逃逸,一旦即将被抓,危急时刻只要叫一声“木头人”,马上就停下脚步,一动不动,表示已经变成了木头人了,因此就有了豁免权,可以免除被抓的悲惨后果。抓人者只好再去追其他人。已经变成木头人的自己不能够自我复活,只能寄希望于别人对他的解救,只要有其他逃逸者跑过来触他一下,这个木头人就重新变回活生生的人,可以再次活动与逃跑。
这样说来,在游戏一开始就大叫一声“木头人”,然后站立不动,这是最安全的保身之举;但是这样也失去了游戏的意义和娱乐的价值,所以大多数的孩子们,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谁都不肯叫“木头人”三个字,免得自己被困住手脚,虽说安全,却不自由。自由往往是和危险并存的,这个是我在小时候玩木头人的游戏时就已经明白的道理。也这是由于孩子们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所以他们在最危急的关头才会叫“木头人”,而且一旦危险暂时消除之后,马上就会央求伙伴们赶紧来解救。
那时候玩木头人很容易着迷。有一次三疤瘌和小四儿偷学校的花,被老师看见,三疤瘌拔腿就跑,翻墙逃走了。小四儿也拔腿就跑,跑到墙边,一窜扒不着墙头,再一窜还是扒不着墙头,自己倒跌了个屁股蹾。爬起来还要做最后的努力,发现老师已经站在他跟前了,他吓得赶紧叫一声“木头人”,然后一动不动,把追他的老师逗得直笑,他知道当时孩子们都在玩这种游戏。蹲在墙外的三疤瘌听见了,气得直跺脚。这件事在我们那个小学校里流传了好几年,几乎成了典型的笑话。小四儿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把自己当作英雄,自我崇拜了好几天。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几乎迷上了“木头人”,在家里刚刚撂下饭碗,马上背起书包慌慌张张往学校里赶。爸爸妈妈对我们这种学习的精神很赞赏,可是他们哪里知道我们是去学校操场上玩游戏呢。赶到学校,发现大伙几乎全都到齐了,大名,二虎,斜眼,小四儿,咦,三疤瘌怎么没有来?往日他可是最热衷于此的啊。正在说三疤瘌,就见他左手捏着一个烙饼,右手抓着一根大葱,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满头大汗地进来了,还直解释,什么爸爸妈妈吵架啦,吃饭晚了,没等吃完就跑来了,言外之意表示出自己的深深歉意,仿佛他爸爸妈妈吵架的事儿不大,误了游戏才是最不可饶恕的事情。行了行了,别罗嗦了,大伙说,赶紧开始。拣块砖头在地上划了一个鸭梨似的大圆圈,然后分组进行“石头、剪刀、布”一阵较量,最后的输家正是三疤瘌。他懊丧地认为,今天的坏运气都是因为爸爸妈妈的吵架给他带来的,早知道会这样无论如何也得在家里吃完饭再来,或许就会好一些。
但是懊丧归懊丧,他还是很有敬业精神的,把烙饼大葱往操场旁边的草地上一放,马上跑进圆圈叫声“开始”,精神抖擞地抓人,大伙就跑。他先冲着小四儿扑过去,并且紧追不舍。小四儿从小就营养不良,两腿细的跟麻杆似的,哪里跑得过三疤瘌?虽然拼命地逃,但是围着圈子绕了才两圈就气力不支了,眼看就成为三疤瘌的口中之食,他赶紧叫声“木头人”,停下来只管喘气。然后三疤瘌就向我跑来。怎么?想抓我?哪有那么容易!我笑嘻嘻地一边逗着他,一边飞跑,一忽儿往左,一忽儿往右,跑着跑着,又忽然掉头往回跑,灵活的战术把他累得直翻白眼。就在我引着三疤瘌四处乱转的时候,大家已经把变成木头的小四儿解放了。三疤瘌觉得已经没有希望在抓到我了,正要绝望地转移目标,忽然见小四儿又活过来,高兴极了,马上又朝着小四儿跑过来。小四儿刚刚缓了一会儿神,元气稍稍恢复,看到我所采用的虚虚实实的诱敌之策,觉得很好,也就活学活用,也象我刚才似的转来转去。不过你倒是想想自己的“国情”啊,照搬别人的经验而不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总是会吃亏的,他也就吃了亏,因为他没有我的腿脚灵活,所以在转身的时候一下子撞到三疤瘌的怀里去了。你说你这不是--刘兰芳说的《岳飞传》里是怎么说来着?--“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钻”吗!
轮到小四儿抓人,他哪有我们的体力,他抓个女生还差不多,我们可都是男子汉,论体力他谁也抓不到的。但是他很有心计,直追大名不放,其余谁也不管。大名绕着圈子跑了两圈,老是摆脱不掉身后的尾巴,没有办法,心想犯不着这么跑,喊一声“木头人”,站着不动。谁知道小四儿还是不走,就蹲在大名旁边守株待兔,单等别人来解救他的时候再上前一把揪住。这样干耗着,没有一分钟大名就受不了啦,说你别再等人来救我了,你就这样谁还敢来呀,干脆算我输了,我替你抓人吧。这么一来大家都觉得小四儿这人没有意思,不讲究为游戏而献身的精神,什么手段都用,算什么英雄好汉呢!都说不和小四儿玩了,把他赶走!三疤瘌还是小四儿的堂哥呢,可是他最具有大义灭亲的气魄,喊得最响:“让你走呢,快走!快走!”小四儿委屈地离开,站在旁边看。
他大概恨透了我们几个剥夺他的游戏权利,尤其是恨三疤瘌,于是偷偷地把自家的狗唤过来,指使它把三疤瘌放在草地上的烙饼吃了。那狗其时正在操场上悠闲地散步,没有想到会有白吃的午餐,而且还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所以很满意。小四儿报复欲望得到满足,也是很满意。但是三疤瘌就很不满意了,上课铃声响过的时候,大家一哄而散,他没有忘记自己没有吃完的午餐,跑过去一看,没有了,只疑心自己忘记了所放的地方,但是又没有时间找了,只好饿着肚子,进教室上课,整个下午他的肚子里都在唱歌。
不过在当时由于游戏引发的不愉快,却往往是转眼就烟消云散,谁也不会跟谁记仇。三疤瘌依然还是小四儿的堂哥,有谁欺负小四儿的时候,第一个张牙舞爪冲人家挥拳头的还是他。小四儿呢,他依然在以后的日子里和我们一起,即使在星期天学校不上课不开门的时候,我们这帮好兄弟,也是要把他连拖带拽,帮助他翻墙越院,跳到学校操场里去玩“木头人”,哪怕被老师抓住。
摔方片
方片,有的地方又叫做“四角”、“元宝”,是纸制的一种玩具。我总是觉得,这种玩具的形状是个正方形,无论叫做“方片”也好,还是叫做“四角”也好,都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我不知道为什么还有人叫它“元宝”,难道是说这种玩具对于儿童来说,就像金银一般珍贵么?但是这种称呼,的确流行于山东、河南一带的乡间,尤其是河南北部黄河边上。
黄河边上长大的孩子们,假日里喜欢下河捉鱼摸虾抓泥鳅逮螃蟹,不下河的日子里,大多在折方片、摔四角。方片折起来并不难,找两张大小相同长方形的纸,作业本上扯下来的纸就可以,每张纵着对折成长条,把两个长条十字形交叉,就会出现一个重叠的正方形部分和四个不重叠的正方形部分。把四个不重叠的部分顺时针方向拧成三角形,再把这四个三角形往中心折起来,一一穿插,就做好了一个方片。拿到手里虽然感觉轻飘飘的,摔到地上,就会形成一股风,那股风从地上卷起来,把对方的方片掀翻,就算赢了对方。所以在玩的时候,最关键的,是要仔细观察对方躺在地上的方片,看看它四个边缘中哪个边缘与地面之间露有空隙,就把自己的方片对着这一道空隙摔过去,结果就会将它掀翻。正所谓“出其不意、攻其不备”,也正是苍蝇叮鸡蛋时常用的策略,连苍蝇都不叮无缝的蛋,因为它也懂得试图对浑然一体的事物进行颠覆,总会有许多困难,而且还往往不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
不过那时候小学生所用的作业本,纸张都是非常薄,象蝉翼一般,而且非常软,即使做成了方片,拿在手里也是绵绵的跟喝醉了酒没有骨头似的,一点也不挺拔。这样的方片是没有战斗力的,好像两军对垒中的老弱残兵,往地上狠命地一甩,吃奶的劲头都使出来了,可是它却飘若浮云,徐徐落地,倒是有蝴蝶的翩然舞姿,但是根本不能够产生出强大的、足以颠覆对手方片的风,赢的机会就很少。你自己干着急也没有用,它没力气还是没力气。真正有战斗力的,是用比较坚硬比较厚实的纸做成的。比如用旧烟盒做成方片,看起来虎虎生威,甩起来也有气势,轻轻地一扬手,方片就迅速地落地,鼓起的风马上就把对方的宝贝给掀翻了。
我刚刚上学的时候,学校里男孩子普遍流行摔方片。一到下课,教室前、操场里人声鼎沸,大呼小叫、龙争虎斗的,几乎都在玩这种游戏。有一次下课往外跑要去摔方片,跑得太急了,不小心把书包撞翻,里头的东西全掉出来。老师刚刚说完“下课”,正在讲台上收拾讲义,忽然看到,于是以后他见人就说:现在的学生,你在他书包里头根本找不到书啊作业本啊铅笔啊橡皮啊之类的文具,只能够找到方片,满书包的方片,兜里装的也是方片,大概桌洞里塞的也应该是方片,总之是被方片迷住了。我觉得老师的话有些夸张了,书包里怎么会没有书本铅笔呢?只不过它们与方片共存罢了;最多也就是因为方片太多,把书给遮住而已。
那时候我也是用作业本上头扯下来的纸做成方片,当时一本作业本二十多页,一个星期后上交老师审查的时候,往往就已经变成七八页脏兮兮皱巴巴的纸,上头歪歪斜斜地划着几个“人、口、手、上、中、下”之类的大字,或者就是几道“9+8=18、15-7=9”之类的算术题,一个个写的跟枣似的。那些已经不见了的作业纸,早就做成方片,在与同学们比赛的时候输掉了。一天下来嗓子叫哑了,胳膊甩得又酸又痛,可还是老在输。邻家的三个兄弟告诉我说,不是你的力气不行,而是你的宝贝不好使唤,以后找一些厚的纸做几个王牌,看看谁敢跟你比!我觉得也是,但是到哪里去找硬纸呢?
我们家没有人抽烟,只好在放学后沿着大街找垃圾堆,拣荒似的拿根小木棍扒拉那些碎石头烂瓦块破麻布旧线团,忽然眼前一亮,或许就有很大的收获,找到一个两个烟盒,如获至宝,折好后小心翼翼揣在书包里拿回家。有时候运气好,由学校到家,一路上可以拣到四五个烟盒,“秋叶”的也有,“大前门”的也有,“中国民航”的也有,“大刀”的也有,晚上在油灯底下,一边欣赏着烟盒上的画面,一边折成方片,幻想着这些方片能有多大的威力,睡梦中就会发现自己果然赢回了许多方片,书包装满了,桌洞装满了,连桌子底下都堆得跟小山似的,象元旦前夕邮局里的邮筒下面堆满的明信片、贺年卡以及祝贺信一样,全是方片。我就开心地往家里搬,一书包又一书包,我睡觉的厢房里也装满了!就往堂屋里搬。一书包又一书包,堂屋里也装满了!就往院子里搬。一书包又一书包,院子里也满了!那方片还在不停地增多,都溢出院子,把那条狭窄的胡同都阻塞了个水泄不通!我心里高兴啊,又蹦又跳,仿佛拥有了无数钞票一般,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了。
烟盒做方片是比较理想的一种材料,但是烟盒毕竟不多,因为当时的农村人大多舍不得抽买来的香烟,只是抽自己的旱烟叶。烟叶是自己在田边地头种的,搓好装在一个小口袋里,想抽就装一烟袋锅,或者找张小纸片卷成烟卷,叼在嘴上,跟电影里头牛仔的雪茄似的。烟盒本来就不多,后来同学们了解了我捡烟盒的光辉事迹之后,竟然也纷纷效仿,于是和尚多了,稀粥更加稀少,有时候几天都看不见一只烟盒。以前做好的几只王牌早已经身经百战,千疮百孔,如果没有新生力量来做补充,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怎么办呢?居安思危,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坐在课堂里听课,满脑袋里在想怎么才能够搞到做方片的好材料。翻着课本,心不在焉地看啊看啊,忽然主意有了:课本用的纸比较硬,可以用课本上的纸做嘛!好在学期即将终结,课本已经几乎学完了,听高年级同学说,下学期要换第二册教材,就是说第一册马上就用不着了,还留着干啥?撕了做方片,这纸比作业本上面的纸可是厚得多,比烟盒也不差。结果从前往后撕,先撕去拼音部分,然后是“人口手上中下”,然后是“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然后是“秋天来了,一群大雁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个人字,一会儿排成个一字”。秋天都已经来了,又被撕去做方片了,那么冬天还会远吗?撕到“弯弯的月亮小小的船”的时候,我们发觉不能再撕了,因为这一课还没有讲完哪!于是我们就盼着老师赶快讲、赶快讲,讲完了我们就可以撕了。
方片一直玩到小学毕业,那时候我已经在学校“方片一族”里头小有名气,都知道我玩方片善于找空隙、而且下手有力。毕业后我考到县城去上中学了,要寄宿。临走之前,把几年来积攒的破破烂烂的一书包方片,分别送给要好的但是没有考上中学的朋友做纪念,有几个朋友,还要我在赠给他的方片上签上我的名字。几个小伙伴动情地对我说,希望你不要忘记这几年一块摔方片的美好日子,我说哪能呢,这些送给你们的方片全是宝贝,全是用课本撕下来的纸做的,希望你们继续摔、好好摔,只赢不输。可是他们随后就下学回家,种地的种地,做生意的做生意,外出打工的外出打工,没有人再有时间或者有心思继续玩这种游戏。我的那些签了名字的方片,也许早就堆到墙角,被耗子扯了去做巢了。
我自己也留下一些牛皮纸做的最好的方片,踌躇满志雄心勃勃准备去县城中学再展风采的。结果到了县城,才发现城里的孩子们喜欢溜旱冰啦、打台球啦,就是没有玩方片的,于是我带去县城的方片,也慢慢地不见了。前日回老家,做几只方片给侄子们玩,看他们在老屋窗下热闹地摔来摔去,争执输赢,仿佛又回到童年时代,在昏黄的油灯下裁纸折纸,在人声鼎沸、尘土飞扬的操场里争雄争霸。
摔泥炮
忽然想起胶泥来。胶泥其实和现在的小朋友玩的橡皮泥有许多共通之处。比如它们都可以捏出各种各样的雕塑形象来,狗啦,马啦,寿星啦,和尚啦,而且都可以按在模子里,磕出模子的形状,一摸一样,不差分毫。但是不同的是,胶泥有两大优点,一是晒干后坚如磐石,二是不用花钱去买,这是橡皮泥所不具备的。尤其是由于不必花钱的优点,使胶泥成为那时候小孩子最喜欢的东西。
胶泥由于它的很强的可塑性,所以有许多种玩法和用途。捏泥人,虽然没有泥人张的本事,却也有胡子有眼睛,象模象样。做弹子,晒干以后,坚硬似铁,装在弹弓里,一挥手“啪”一声射出来,多好的玻璃也能够打得穿。不过这些都是大一点的孩子们玩的游戏,学龄前的儿童,喜欢拿胶泥玩摔泥炮。
所谓玩泥炮,就是每人一块胶泥,在石板上摔好,做成方形或者圆形,下面像做窝头一样挖一个洞,洞底尽量磨得薄薄的,然后让别人猜测这一个泥窝头往石板上口冲下一摔,窝头底是漏还是不漏?透还是不透?别人根据你的泥巴软硬度和洞的大小深浅,以及洞底的厚薄程度,来判断你的泥炮摔在石板上会不会摔破,摔破就是漏,不破就是不漏。所谓“透”指的是破洞很大,几乎整个窝头洞底都爆破了。你就用力把泥窝头口冲下用力摔下去,如果洞底爆破了,就会发出“啪”的一声清脆的响声,就像过年时节放的炮,所以叫泥炮。
如果对方先前说的是“不漏”,他就得输给你一块胶泥,胶泥的大小应该堵得上破洞。如果对方刚才说的是“漏”,就只给你指甲大小的一块泥就可以了。如果你的泥窝头没有破,就叫做“哑炮”,这样你就得倒霉。如果先前对方猜中了,已经明确地说你的泥炮不会漏,你就必须把整个“哑炮”给人家。即使是对方没有猜中,只是说你的炮会漏,你也必须输给对方一块指甲大小的胶泥。输掉一块指甲大小的胶泥事小,丢面子事大。小时候摔泥炮,“透”才是最高的境界,“漏”还在其次,如果不透不漏,摔成了哑炮,不但说明自己做泥炮的功夫很不到家,而且多多少少也可以表现出自己的力度不够。
小时候村前一条小河,小河尽头是一方池塘。后来河水渐渐变浅,池塘却首先干涸,露出塘底的污泥来。经过长时间的风吹日晒,污泥变干,一条一条的裂纹,如同龟甲。我们整天在龟甲一般的塘底玩耍,丢手绢、摔方片、打弹弓,不知道是谁,第一次发现塘底的深处,竟然可以挖出胶泥来。一旦村头塘底发现了胶泥,每天都会有几个小孩,扛着比他们自己还高的铁锹,开矿似的在那里不辞劳苦地奋力发掘。我就是其中的一个。
挖回来的胶泥,拿到家去放在院子里老槐树底下的青石板上摔,越摔越柔和,越摔越细软。摔好了,论功行赏,扛铁锹负责挖的分得比较大的一块,负责把挖出来的胶泥拣到一起的分得一小块,负责摔的分得更小的一块,没有去劳动的小孩子,眼馋的要命,在一旁呆呆地看。看也不给他,按劳分配、不劳动者不得食嘛!分完了,大家就开始玩摔泥炮了。但是也有一些小伙伴,平时很要好的,因为没有参加采泥矿的行动,所以没有分到泥,但是他的确想玩,好,先借给他一块,让他参加游戏,赢了以后再还。这其实也是一种借贷投资。但是往往还没有赢回利息的时候,就已经把借来的老本都输掉了。
我分得了一块不大不小的胶泥,大概有两个拳头一般大小。我不敢整个都做成泥炮,因为虽说赢的时候,大泥炮破的洞比较大,赢得的泥也就比较多,但是如果摔不响,成了哑炮,就只好全部拱手相让,自己什么都没有了。我把自己的泥巴一分为二,留一块以防不测,只拿一半的本钱做赌注。现在想来,儿童也是有一种风险意识的,这种风险意识存在于游戏之中,尤其是与赌博近似的游戏之中。
窝头看起来好做,但是要做成一摔就响的泥炮就很不容易。我把那半块泥巴摔成正方体的形状,按在石板上,两手在泥上做洞,把洞底磨得越来越薄。看看行了,把它从石板上取下来,谁知道刚一揭,石板就把泥炮底粘掉了,象猪八戒收取晒经石上的经书似的,一不小心,石头上就留下了经书的一角--而我却是把整个窝头底全留在青石板上了,手里只剩下一个泥圈,手镯似的。大伙一阵哄笑,我只好红着脸重做。这一次小心翼翼地一揭,还是粘破了一个洞。第三次我再不敢把底做那么薄了,磨得厚厚的,心想反正能摔破一个小洞就可以,何必非要它“透”呢!取下来,对着他们问,你们说漏不漏?透不透?他们说不透!我一听忽然心虚,再看看自己手中的泥炮,确实底做得够厚的,不会真的不透不漏吧?可是已经问了,就只有摔下去;而且谁知道是漏还是不漏呢!也许真的会整个摔透呢!我犹犹豫豫地摔下去,那泥炮在空中划了一道弧线,撞向石板。我心里祷告说千万要响,千万要……可是它到底没有响,如同一个熟透了的柿子,“扑沓”一声,摔在石板上,马上象中风的麻风病人,摊在那里一动不动,一声不吭,多可气!大伙儿在哄笑之中,就把我这只哑炮没收瓜分了。
接着众人也把手中做好的泥炮亮出来,轮番地问其他人:漏不漏?透不透?也有说漏的,也有说透的,也有说不漏的,也有说不透的,答案不一而足,结果也是各有输赢。第一个回合结束,我竟然没有输光所剩的半块拳头一般大的泥巴,反而又赢回两块指甲大小的胶泥,都是我动用自己出色的猜测能力,猜对了别人摔出去的泥炮的后果赢来的。我觉得很高兴,虽然一开始就输出去一大块,可是又赢回来两小块,这说明我的生命力还是比较强的。重整旗鼓,谁知道以后的命运如何呢。现在想起来,我那时候当然没有读过杜牧的原诗,但是“胜败兵家事不期”和“卷土重来未可知”的道理,隐隐约约地,竟然存在于脑子当中,只是这种思想朴素得很,远远没有达到可以表露的程度。小时候能够有这样的想法,我觉得还是很可贵的。
那时候爸爸妈妈最不喜欢我们玩泥炮,因为年纪还太小,不晓得躲开,与泥巴打交道,往往会抹到身上蹭到脸上。比如说如果是夏天,天气热的很,大家一边玩得兴起,一边流着满头满脸的汗水,本能地用手去擦,手上的泥就粘到脸上去了。经常是玩泥炮玩累了,回家的时候怕妈妈训斥,就事先把手上的泥巴细心地洗去,洗得干干净净。自以为没有破绽,这才放心地走回家去。但是那满脸的胶泥,和戏台上的花脸似的;有些已经开始干结,把眉毛都给粘住,我们还不知道呢。所以一顿呵斥是免不了的,完了以后被妈妈按着头,强迫着浸到脸盆里洗脸。这还算比较好的,如果不小心粘到衣服上胶泥,就不只是挨一番口头教育所能够解决的问题了,少不了一顿巴掌,清脆地落到沾满泥巴的脸上。今年夏天我回老家,看到侄儿一脸泥巴跑回家来,被嫂子一边骂着,一边就手按到门后的脸盆里去,这似曾相似的场面,竟然使我忍俊不禁,偷偷地笑。
玩弹子
这篇文章中所谈到的弹子,不是用来打弹弓的子弹。打弹弓用的弹子,是用胶泥做的;这里所说的弹子,指得是玻璃球。现在这种玩具不是太常见了,但是在我小时候,却是男孩子经常玩耍的东西。那时候谁的兜里没有几颗弹子呢?圆圆的,有大有小,大的象中药丸,小的象黄豆粒,亮晶晶的,托在手里,闪闪发光,放到眼前一看,远处的树啊房子啊,全都成了小小的倒影,在人的面前出现,于是整个世界,仿佛都浓缩在这个小小的玻璃球里面了。我今年回老家,在尘封已久的壁橱的一角,竟然还发现剩有两颗玻璃球,可是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是什么时候放进去的了。取出来擦擦上头的灰迹,又散发出旧日的光亮来。原来它什么时候,都是那么可爱!
那时候物价还低得很,花个三分钱就可以买颗小的玻璃球,如果花到五分钱,就可以买只大的。镇上隔三差五有个集(也就是农贸市场,带卖衣服、日用品之类的制成品),总会有三五个卖弹子的,当然不是只卖弹子,还有钮扣、头绳、橡皮筋、镀金的小戒指、刷了五彩的泥娃娃等等一些小货物,都装到一个大铁丝笼子里。爸爸妈妈给了几毛零花钱,就仅仅地揣在兜里好几天,等到有集的日子里,攥着这几毛钱,跑那么四五里路,来到镇上,女孩子扯几尺红头绳,男孩子就灰买几个弹子,宝贝似的揣回来。夏天的骄阳炎炎地在头上照着,卖弹子的旁边就是那个卖冰棍的老头,在那里吆喝个不停:奶油的!豆沙的!绿豆汤的加了白糖,可解暑解热呢!小孩,要不要?多想吃一根啊!但是还是忍着馋,把那仅有的几毛钱换成了弹子了。
弹子有许多种玩法。最简单的一种,就是两个人站在一个起跑线上,先以“石头、剪刀、布”决出先后,然后失败一方先把自己手中的弹子抛出去,由获胜的一方用他的弹子去打。打中了的话,前者所抛出的弹子就归了后者;打不中,由后者再来打前者的弹子。这样游戏继续下去,最终谁打中了,他就会赢得这颗对方的弹子。当然三个人或者三个人以上也可以玩,只要按照既定的次序来,打着谁的弹子就要谁的。这是最简单的一种玩法,一般是刚刚适合学龄前、四五岁的小孩玩。
另外一种比较麻烦的玩法,适合读小学的儿童。这种玩法先有一个叫做“过关”的程序,“过关”之后的弹子叫做“老虎”,成了虎的弹子,才有去打击对方的权力,过不了关成不了虎的,仿佛没有战斗力似的,永远不能够去打击别人。这种“鲤鱼跳龙门”的思想,是不是有些象古代的科举制度?中不了举人的秀才,永远没有做官的权力,也就是没有打击倾轧别人的权力。
所谓“过关”,就是首先在地上用小刀挖一个小小的浅浅的洞,洞的广度和深度,以刚好装得下弹子为最好。然后在洞的不远处划一条横线,参赛者站在横线上,依次把手中的弹子抛向小洞,进了洞的,就算过了关,然后他取出来,这颗宝贝就成了虎,可以随便想打谁的就打谁的弹子了。如果第一次抛出去没有进坑,那就只好等下一次机会,这时他不但没有打人的权力,反倒只有挨打的紧迫感,所以他必须一边等待下一次过关的机会,一边防备着别人的进攻,躲来躲去的,只有躲闪之力没有招架之功,很是艰苦卓绝。一旦他也把自己的弹子滚到洞里去了,他也就过了关,自己的弹子也就成了虎,也可以打击别人了,这时的战争就真正变成势均力敌的较量,谁都可以攻守自如。但是如果一开始没有一个过了关的,大家同样身份,都是平头老百姓,也就没有倾轧猜忌,谁也不许欺负谁,大家都在和平共处,互不侵犯,但是这种和平是暂时的,因为大家都想先过关,比别人先一步称王称霸,不管这是为了增强自己的防御能力也罢,还是自己就是想控制别人也罢,反正战争是不久就是要爆发的。
无论怎么玩法,都讲究一个眼快、手准。这两个方面的技巧,完全是平时锻炼出来的,没有窍门可寻。我小时候与邻家的伙伴们玩,自己的手艺不好,玩那么三局五局,就会输掉三四个弹子。当然也有赢的时候,但那只是凤毛麟角而已。眼看着自己的弹子滚过去,心里直叫“中!中!中”,那球滚过去、滚过去,总觉得自己的心和自己热切的祷告及祝愿也随之滚过去、滚过去,可是结果,却往往只差那么一点点,就偏过去了--有时几乎擦边而过,于是懊悔得很,由希望而至失望,最终而至绝望,仿佛老天真的与我过不去似的。然后自己的要被别人打了,心里害怕,直叫“不中!不中!不中!”可是那球不偏不倚,一直撞过来,打了个结结实实。虽然心里不情愿,但是心爱的弹子还是要给别人的。
忘了是谁说过的一句话,是男子汉大丈夫,就要不但赢得起,还要输的起,而后者是最重要的。虽然当时尚没有什么男子汉的概念,但是游戏输了,我也是绝对不会赖帐的。这么一来,我的弹子越来越少,不过几天就要去买一次,买的这些弹子,大多都输给邻家的那几个兄弟了。他们好像从来没有亲自买过弹子,但是他们的口袋里头,每天都装满了无数的玻璃球,四处炫耀着找人与他们玩球,一路走着,一路哗啦哗啦地响,我就会从这哗啦哗啦的响声里面,极力分辨,想听出哪些是从我这里赢去的。
后来上学以后,遇到的伙伴们多了,才发现原来比我技术差的人,和比邻家兄弟们技术好的人一样是存在的。这时候我们已经不再玩那种不需要“过关”的简单的游戏,也都学会了“过关”玩法,并且在学校里学会了复杂一些的规则之后,放学回家还会嘲笑比我们小几岁的弟弟们,因为他们“还在重复我们几年前就已经玩腻的玩法”,其实在不久以前没有进学校的时候,我们根本就没有把那种简单的游戏“玩腻”,相反而是乐此不彼,只是随着眼界的开阔,多见识了另外一些游戏而已。小孩子总喜欢炫耀自己刚刚学到的东西,往往在炫耀的同时早已经忘记了自己不久之前还是一无所知。
对于我来说,则是学会了其他较为复杂的游戏方式,而且还学会了专门与技术不如自己的对手对垒,对于比我技术强的人,往往退避三舍,是绝对不敢与之争锋的。以往几年的教训告诉我,与兵强马壮的对手竞争,只是拿鸡蛋撞石头,等于白白地把自己的弹子拱手让给他人--这可是花钱买来的,是在炎热的夏天不舍得花的买冰棍的钱,凭什么白白输给别人?如果只和老弱残兵争斗,胜利的希望几乎是十拿九稳,这等于是别人拿着弹子白白送给自己,表示自己可以在夏天多吃一根冰棍或者冬天多吃一根糖葫芦。于是我专门找比我技术差的同学玩弹子,别人没有过关时候我已经成虎,别人刚刚过关我就三下五除二将他干掉了。结果在课间休息或者饭前饭后时间,我居然也会赢得别人三个五个的玻璃球了。
可是邻家的兄弟们,就没有我聪明了。他们自恃技术高强,但那是是跟我比赛,到了学校,就遇到高手了。可是他们好像从来不知道退让,而且自小形成的自尊心(其实这在一定程度上是被我惯坏的)使他们越发气焰嚣张,谁赢了他们,他们就一定跟那人玩到底,结果最后,他们竟然专门去找比他们自己强的人去比赛,最后把自己几年来积攒的弹子全输光了。给家里三番五次要钱,都买了弹子,还是留不住一颗,最后爸爸妈妈不再给钱,几个兄弟们不知改悔,输急眼竟然仗着人多势重去抢低年级同学的弹子,被老师知道,几乎开除。回家以后,挨了他们爸爸一顿暴打。我听见消息后,心花怒放,一个劲地在心里说:“活该活该!”
其实游戏就应该是游戏,应该是纯粹娱乐性的活动,一沾上物物的输赢,就算的上是在赌博了,不管其程度如何。赌博的下场,基本上都是犯罪,就像邻家的几个兄弟,幸亏及时教育,否则现在怎么会做安分守己的农民?说不定又因为赌博输钱,输急眼到哪里去抢劫了。玩弹子战争游戏,完全可以破除其输赢以实物相抵的规矩,它就会变成一种很好的锻炼孩子们手疾眼快反应能力的活动。当然,如今玩弹子战争游戏几乎已经寿终正寝,但是我们完全可以把扑克牌、麻将之类的游戏变为单纯的娱乐,或许会对锻炼我们的思维有所帮助。
石头、剪刀、布
前几天看成龙、洪金宝、元彪等人合演的《福星高照》,对其中的一个场景印象颇深。鹧鸪菜、西牛皮等五人为了争着获得与霸王花同室睡觉的权利,一边唱着:“那一天我在你门前过,你拿着水桶往外泼,泼到我的皮鞋上,街上的行人乐呀乐呵呵......”一边同时把手握成拳头、或者伸开来成巴掌状,或者只伸出食指和中指做剪刀状,以此决定成败胜负。我看到这个场面的时候,一种熟悉但却是遥远的感觉涌上心头,这不是我们小时候经常玩的“石头、剪刀、布”的游戏吗?
所谓“石头”,就是握起来的拳头,这大概是因为其形状与坚硬度好像石头一般吧,如此说来这也不失为小孩子对自己力量的一种期望和憧憬;所谓“剪刀”,就是伸出的食指加中指,因为这种手势最象一把剪刀,虽然并不能剪得动任何东西;所谓“布”,就是摊开的巴掌,大概是因为手掌能屈能伸,还能包容物品,--比如说,能够包容“石头”--所以象布的功能一般,这么说“布”的象征用手掌来代替,多多少少也体现了孩子们的功能主义的原初思想。规定石头可以砸碎剪刀,剪刀能够剪破布,布能够包容石头。
游戏规则是,在同一时间里,所有参赛选手都要选中“石头、剪刀、布”中的一种,用上述的手势表示出来,只要符合了相克的规则,就可以分胜败、定输赢。如果有两个人参加游戏,胜负输赢往往就在伸手的一刹那间看得清清楚楚。比如甲伸出两个指头,表示剪刀;乙伸出一个拳头,表示石头。按照石头砸碎剪刀的原理,乙就是胜者。如果有三个或者有三个以上的选手参赛,情况就往往会变得比较麻烦些。因为这会有石头、剪刀和布一块出现的时候,这时候胜负输赢就无法分辨,游戏就得重新开始,直到这些选手不约而同地分为两部分,即石头、剪刀和布三者当中有一种无人选择的时候才会出现结果。所以在实际的游戏过程中,如果参赛者过多,则往往会首先分成两个和两个以上的小组,先进行小组内部的比赛,出线者才有参加总决赛的机会。这种情况就有些象一般正规的体育比赛的程序,或者象正式的代表大会,首先在各个代表团里选出主席团成员,然后再由主席团选举主席一般。可见当年小小的一个游戏,其中竟然包含了代议制的原理,而且我们当时认为这是应该的、理所当然要加以贯彻的。
小时候玩这种游戏,从来不分什么场地与时间,有时候上着课,忽然来了兴趣,或者觉得老师讲的太乏味,等着下课的铃声却又老是不响,闲着实在无聊,就偷偷捅捅同位,对着他一伸手,当下两人就心领神会,在桌子底下你出石头我出布地玩起来。老师在讲台上讲得眉飞色舞、聚精会神,我们在桌子下玩得津津有味、忘乎所以,于是多半会忘记这是课堂,结果最后因为一次耍赖而激烈地争论起来,于是就会赢得老师和同学们的惊愕的目光,不久这种目光就会发生变化:老师的惊愕转为愤怒,同学们的惊愕转为嘻笑,于是就免不了挨一顿训斥,甚至有时会被赶出教室,站到院子里反省。这后一种惩罚是最受欢迎的,因为两个人到了院子里,就不会再害怕老师的锐利的目光,从而可以比较放心地玩了。
那时候除非再教室里头、上课时间,平时往往把“石头、剪刀、布”作为其他游戏的前奏,或者说作为其他游戏开始前的附属部分来玩的,而很少把这种游戏本身作为一项实体性的消遣形式。比如说,几个人要玩丢手绢的游戏了,那么由谁首先享有持着手绢绕着圈子丢的权力呢?只有靠最简单的石头、剪刀、布的角逐来分胜负,胜者就是首先获得优先权的人。再比如说,要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了,谁做老鹰和母鸡呢?这可是两个最重要的角色。也是由石头、剪刀、布的游戏来决定。于是每当要玩比较大型的游戏之前,总会听见几十个小伙伴们,扯着嗓子高喊:“石头、剪刀、布!石头--剪刀--布!”然后人声鼎沸地争论谁输啦,谁赢啦,我本来可以赢的可是由于你耍赖皮,出手比我迟了些,那么你为什么先出石头、然后又换成剪刀了呢?你才耍赖皮哪!这些天真的争论,伴着如火的夕阳,伴着老院里的槐香,飘过院墙,充满了整个胡同。
其实之所以会引起争论,就是因为游戏中有许多不规范之处。那时候总是希望比人出手晚一瞬间,待看好别人的选择后再作决定。嘴里喊着:“石头--剪刀--布!”眼睛却在死死地盯着别人的手,自己总要迟迟不动。“布”的话音一落,对方伸出来了,好,原来是剪刀,赶紧用石头砸它,于是马上握紧拳头,迎上去。胜利的笑声伴着狡黠的眼神,一起释放出来。但是随之而引发的或许还有激烈的争论,因为你耍小聪明、玩赖皮行为,我也不是傻子,这种雕虫小技一眼就看穿了。所以如果不想让人看破,那就很不容易了,因为这要求你的反应速度非常快才做的到。
我小时候反应速度一般,所以大多用其他方法取胜。这一次我出布,他出的是拳头,他输了;这一次他应该出什么?他肯定要赢我,所以要出剪刀来对付我的布,所以这一次我如果再出布,准中他的计策。他不是要出剪刀吗?我出石头,让他防不胜防!果然又赢一局!这第一次冒险成功,以后的胜利就是可以有保障的了:下一次他应该用布来包容我的石头了,我要出剪刀剪他的布!这种方法如果初次成功,那就说明对手的思维模式已经定型,以后就会屡试不爽。但是难对付的是出手毫无规律的人,如果遇到,就只能全凭运气了。不过是输是赢,对当时的我们来说并不是非常的重要。胜者固然一时洋洋得意,仿佛就是由此做了上帝的选民似的。但是败者却不是那么垂头丧气,游戏就是游戏,这个我懂,你神气什么,不就是瞎猫撞上了死耗子吗。这种豁达的心态,现在想起来,觉得就是如今我们已经成年了,有时做的还不如孩提时代。
现在老是在想这种游戏,大概是因为我觉得,在“石头砸剪刀、剪刀剪布、布包石头”的规则中包含的一种循环往复的思想,就像“猫吃老鼠,狗追猫,狮子吃狗,大象卷狮子,老鼠有可以钻进大象的鼻子”的游戏所体现的循环一般。这种思想是内在的。中国人自古就有五行相克思想,什么“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这不也是一种循环论么?我诧异的是,这种思想竟然早已渗透到小孩子的头脑和观念里去了。是具有无行相克思想的大人教育了孩子们,孩子们才会形成“石头、剪刀、布”的游戏规则呢,还是玩过“石头、剪刀、布”游戏的孩子,长大以后又把这种游戏的规则发展弘扬,结果生成了五行相克的思想呢?人世的轮回,时光的流转,包括太阳的起落月亮的圆亏,甚至连西方进来的钟表,不都是在循环、在玩着“石头、剪刀、布”的游戏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