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究竟有多少权力?
关于这次集中灭狗,最近看了很多网友的帖子,还有一些照片。恐怖。
但是最恐怖的还是跟几个平时算是朋友的人聊天,听到他们的高论,简直是噩梦。
说几点个人的看法。
无知导致的恐慌,即使是高知阶层也难以避免。席间有位IT精英,在国内最著名的IT公司任要职。说到“狗患”时,大谈“只要被狗咬就一定会得狂犬病!得了就得死!我们小区已经有一位老太太被咬了!”当我追问,那位被咬的老太太是否去打了狂犬疫苗,近况如何时,该精英一脸诧异:“什么疫苗?还有疫苗?……”
术业有专攻。这位IT人士不是学医的,还可以原谅。
另一位地产精英,谈到养狗时,认为“俗”,而且“太俗”:“养狗?人人都养,没劲。一个美女养个蜥蜴,多酷!我就认识这样的美女……”当我追问,她的蜥蜴是否走私得来,以没有经过漫长的驯化过程的动物为宠物,是否担心会有不明原因疾病传播时,该精英反问:“蜥蜴没有狂犬病吧?”令我想起非典时期该君的全副武装。
好了伤疤忘了疼。人类的共性,也不值得大惊小怪。
……
当有人振臂高呼:“为养狗立法!”我只好好为人师:有法可依。不仅有养犬条例,还有动物保护法……换言之,不仅狗伤人可以依法处理,人伤狗也要付出代价。
某君,突然大呼:“把所有的狗都杀掉!”
无语。
都看着我。
一向以不得罪人的态度处世的人,如我,慢慢吐出一句:“你当你是谁……”
全体尴尬。我是故意的。
人类究竟有多大的权力?
恐怕都快忘了——人类自己也是自然的一个物种,大多数时候也是命运的奴隶,在自然的联合国里,只占一个席位。人类会立法,而且会把法律写在纸上。但是别忘了,人类只配给人类自己立法,用只有人类看得懂的文字书写。
我理解那些大型犬出现在人类社会时,给人类带来的心理压迫;我理解与那些看家护院的土狗充满敌意的目光对视时,孩子们无助的恐惧;我也理解,巨额贷款买下的住宅小区里,充满动物粪便时,业主们满腔的愤怒……但是,不要埋怨狗,它们的智力只相当于一个穿开裆裤的孩子。你会因为你的儿子不断地尿床而“把他们都杀光”吗?
为什么要养狗?你会提这个问题,说明你是真的仁爱。狗也有权力在属于自己的空间里自由奔跑。这个空间不是你家的花园,不是宠物公园的草坪,更不是动物园铁丝围就的囚牢。豢养宠物,不是人类应该享有的权力,而是人类对自然的掠夺,就像白人对黑人的奴役,就像日本对中国的侵略!人类没有资格豢养宠物。
强迫一种动物臣服于自己,是蛮荒时代人类不自信的表现。
人类与狗类之间,从来就只存在一种关系:合作伙伴。不同的是,狗类从与人的合作中获得的是自身价值的超越,潜能的开发;而人类与狗类的合作的初衷,更多的是为了避免来自同类的伤害。不信,你想想为什么人类会利用狗来看家护院?狗与人类共存于一个社会,多半是缘于人类对这个社会的深深的恐惧,人类与人类之间诚信感的缺失。
既然这样,为什么还要养狗呢?我觉得,这个举动应该是人类向大自然赎罪的表现。宠物狗成为人类生活的一份子,大多数丧失了在野外独立生活的基本能力,人类难道可以在利用完它们之后就遗弃它们吗?!那些人类之间的过河拆桥、尔虞我诈、欺骗、背叛……一切恶行,留给人类自身承受是活该,转嫁给狗则是可耻的夜郎自大。
立法,是针对人的。如果你被在小区无拘无束地肆意奔跑的狗吓着了,打电话给110,惩罚狗主人——最好加大力度,拘留判刑都支持!如果你厌恶流浪的狗太多,干扰了你的正常生活,你可以报警,帮助警方一起追查遗弃者的线索,让遗弃宠物者臭名远播!如果你被野狗咬伤,除了赶紧注射疫苗,还要通知有关部门,判断它是否有病——已经得了狂犬病的狗,当然要坚决扑灭!
还是那句话,有不满,冲着人类自己来,别仇恨无辜。
立法,还要有强有力的监督制度。每年500元一只的狗税,都做了哪些事?不仅流浪狗的问题没有解决,合法养狗者的利益也没有得到体现!如果从500元中,拿出100元,可以建多少动物福利院?再拿出50元,可以开办多少次养狗知识培训?再拿出50元,可以奖励多少违法养狗、虐待动物的举报者?……可是现在做了什么?!除了拿麻袋把正常的、健康的狗蒙起来乱棒打死,我们还得到了什么!我们交的钱,不是给暴徒们发泄用的!
人类社会的问题永远只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即使杀光所有的狗,也不会自动消失。用一用人类的大脑思考,着手解决一些人类自己的问题,才是理性的做法。
“狗患”,是人类的词汇。解决它还得靠人类自己。
非不能也,是不为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