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我知道,我们也许再也不能相遇,即使在茫茫人海中擦肩而过也是可遇不可求的了,但我宁愿相信,在远方的某个角落,你会与我同时看朝霞映红天际,同看夕阳西下,在转瞬即逝的匆匆岁月中,还有你仍我一直牵挂着……
你离开了我,带走我全部的感情,从此我只能麻木地活着,记忆丢了又如何?我常常想,我们是否因为丢掉了以前的某些记忆,才让我们变得逐渐成熟。
孩子手中的玩具是最容易丢弃的,无论它曾经多么鲜艳,多么昂贵,抑或是多么稀有,我们还是会在玩到厌烦的时候,便把它们丢弃在某个角落,然后,在纠缠着父母重新选择更加新奇的玩具。那时候的我们,总是喜欢新的东西,而对于就得,哪怕是陪伴了自己很长时间的,也很少再次引起兴趣,没有留恋,这也许就是童年快乐的原因。但,伴随着我们逐渐的长大,有了复杂的情感,在喜怒哀乐之间,我们变得犹豫不决,执著不前,那是,我们变得不再如孩子时候那般快乐,忧伤、寂寞、失落,常常不经意间来纠缠我们的心。在羡慕别人别人手中的“玩具”的时候,却又对手中已不再新奇的玩具丢弃而感到可惜,惧怕在随意间把它丢弃,从此便永远失去了它,然而丢掉了就再也不能拾起,一次的经历换来的是一辈子的回忆。
她从我身边静静地离去,从此便杳无音信。我常常想,如果当时我能从她忧伤的双眸中领会她内心深处感受的话,那么我们之间那朵纯洁的爱情花朵是否不会这么早凋谢,是否我们能够一直走到现在,谁知道呢。246天时间,经历了从花朵的孕育直到花朵的凋零整个的轮回,我们都曾经努力地保护好这份感情,但是却落入了另一个感情的漩涡,彼此不断地伤害着对方,彼此忘记要体会对方,当我们都彼此浪费着对方给予的机会的时候,我们已经累了,就在那个有些阴天的午夜时分,你轻轻地对我说:我们分手吧,因为我还爱着你,看到你伤心我会难过……
毕业后第一次上班,我就撞车了
时光飞速地流逝,春天花开,秋天花谢,周而复始地轮回,显得平淡而无奇,这个盛夏尤其的无聊,独自站在窗前,窗外冗长而单调的知了叫声把我的思绪从现实拉回到了过去的光景中去。昨日美好的一切也许到了今天只能成为一种记忆,一种珍藏在心中的发黄的书签,尘封着不动,让那带了咒语的符永远也打不开,对于过去,无论是高兴的、悲伤的、苦闷的、温馨的,你再也不能有再来一次的机会,再也无法挽回,那么,我只能像对待即将远行的老朋友一样挥挥手,道声珍重,然后充满希望地大步走向新的生活,但是那些尘封的往事却总是时不时地从内心深处逃出来,让你的心偶尔会感到刺痛,让你难安。
我无聊地仰头望着远处天空中的白云,让它涤荡着我的心。思绪仿佛魔瓶中的沙,从沙漏的一边落到另一边,没有间断,但却记录着光阴的流逝。
从校园出来也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工作上还是不死不活,乐趣寥寥,想找个好一点的工作,但是工作却找不到我,仿佛在和我捉迷藏,我想一定是我在不经意的时候,或者踩到了路边的狗屎,或者是别人吃鱿鱼的我闻到了味道,反正一切都不顺利,喝凉水都磕了牙。有人说战场失意,情场得意,我却坚决地反对这种观点,大学四年的时间,居然没有任何一个女同学主动对我说她有一点喜欢我,这好像是一个奇迹,所以我至今仍然是枕边犹虚,孑然一身。同学说我的大学四年是一种残缺的大学四年,有一种残缺的美。我承认,在大学中不谈恋爱,没有牵过女孩子的手,绝对是一种耻辱,但是我死也想不清楚女孩子看不到我的原因究竟在哪里。我也曾经不止一次地拿着镜子看了又看我那张苍老的脸,发现除了多点骨感,多点皱纹以外没有什么大的缺点,也许当时学校中的流行趋势是胖吧,否则为什么我上铺的那个上海来的家伙那么快就能找到女朋友呢?我即使到现在都想不明白,也许他多的正是我所缺少的吧。
我也曾不止一次地把他和我的特点做过仔细的比较,发现其中有四点不同:我的个子是1.74米,他是1.64米;我的性格是内向型,他的是外向型;我的相貌属高仓健型,他的属横路静二型;我的体型属于消瘦型,他属于脂肪型,无论从哪个角度都是我占有优势。所以我从中得到的结论是:爱情总是偏向于那些没有眼光的人!
要是在ATP网球赛中排名前五名的选手被一个排名一百名以外的选手连下三场,毫无还手之力的话,那么你的感受是怎样的呢?我想如果输给一个女士心目中标准的白马王子死也冥目了,可是现在的情况恐怕是到死时棺材盖都盖不上呢!怎一个惨字了得啊。所以当时最喜欢的电视剧便是日本的《101次求婚》,很感动,每次看到剧中的男主角能够最终赢得漂亮女主角的心之后,我都会不断地鼓励我自己:我还有希望。
想想《围城》中方鸿渐的名言:世上哪有什么真正的爱情,压根是生殖冲动罢了。所以我倒也安于这种单身贵族的生活了。也许你单身,更可以多些选择的机会啊,也许你单身,更能体现出你的潇洒,谁知道呢,我常这样想。
每天我还是喜欢走过那条熟悉的街道,骑着我那辆老爷车,看路边的每一棵树,每一朵花,每天的日程安排基本上保持不变,5点起床,10分钟洗漱,5分钟吃早餐,5:15分准时出门,7:55准时到公司,放松5分钟,然后完成每天8个小时的工作,晚上5点钟准时下班,在外面吃晚餐,回家睡觉,生活除了过得有规律外,就是平凡,因为意外的事情很少,所以身心也已经习惯这种生活方式,但是时不时地从心底中总有一种愿望,那就是我在期待能够有事情发生。
星期一的早晨总是很忙碌,像是在打仗,既要准备好今天怎么和老板说明一周的工作安排,又要收拾好周末吃剩下的所有残羹冷炙,这就是一个人生活的不爽,如果有一个女佣能够每天帮我打扫房间,那有多么美好啊,可是我知道这绝对不是我这个穷单身上班族能够实现的生活。收拾完一切已经是5:30了,背上那只唯一陪伴我大学四年生活的蓝色背包,骑上我那辆老爷变速车,风一样的冲上那条熟悉的街道,已经习惯对我狂吠几声的邻居家的沙皮狗,今天也好奇地看着我,忘了狂吠。看着时间已经所剩无几了,看来只能走近路了,幸亏我对这条路的周围一切都了如指掌,眼看一条小路顺势一拐,风一样的钻了进去,车后带起阵阵沙尘。我想当时我的样子要是被摄影师捕捉到的话,一定会成为青少年一代的新偶像不可,一个字那就是“帅”。正当我自鸣得意的时候,在小路的另一边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的车铃声,“居然在这样偏僻的小路上还有和我一样赶路的人吗?”我急忙下意识地去刹车,可是我突然醒悟了,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的,我的车子没有车刹,人们都说: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体现出一个人的反应程度,我想是对的,我当时立即狠命的往右一转,以便对方能够在我的左方过去,可是不知道是我的技艺太差,还是对方紧张过度,我只是感觉到一声清脆的撞击声在耳边响起,对方一下在我的身边不动了,只有那车轮还在不停地转动,她倒在了地上,幸好我还能站在地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