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下旬的时候,朋友约饭局介绍我认识一个写小说的女孩儿,我特别高兴,她说还有两个搞博客的人一起来聊天,更好了,我好久没有社交了。
吃饭在现代城,我这个乡下老鼠妹最喜欢的地方。那里的风都比别的地方金贵,风里还有股子好闻的血腥气。我的休闲鞋踏在大理石上没有声音,满耳都是高跟鞋急促的“嗒嗒”声,这种声音自然不如郊外落叶“瑟瑟”好听,但也强过我在郊外吞咽西北风的“咕噜”声。
酸汤鱼好吃,米酒好喝,搞博客的人说话也好听,整个晚饭说的都是开博拉博的勾当。那个男的我心里叫他“大博叔”,女的当然就是“大博母”了,大博叔戴个有片的眼镜,问我:“你是‘80后‘吗?你八几年的?”我知道这并非是我绿豆面膜起了作用,是他们拉博的工作量太大,他负责“80后”,恨不得“60后”改身份证也来开博。大博母戴个没片的眼镜,说:“问年龄不礼貌别理他!你们俩到我这儿开博吧”她向我身边的小说家努努嘴:“你们俩都来,我给你们做160平米的签约台开大新闻发布会!”我和小说家异口同声地说:“我们能上你那儿上班吗?多肥啊!”
大博母支吾着说:“人满了太满了以后再说吧!”然后就说名人们都谁博了在哪里博。我闷头吃鱼怎么也想不明白干么拉我去开博呢,我确实博了但是每天只写干什么事了花了多少钱,“买排骨半扇17,修洗衣机50。”每篇不超过200字,怎么会有人看呢?拉我是充数我明白,可是充数都充到如此地步也太匪夷所思了。
人说博客是不上锁的电子记事本,是六十亿人的舞台。我问比我早博的人哪里的本儿能上锁我怕别人看见又图电子本方便,“早博”鄙夷的说:“我怕别人看不见你竟然怕别人看见?你还是写白纸上锁起来吧!”唉,人跟人的想法真不一样,如果点灯熬油趴在电脑前写字是让别人看,多亏啊!我宁愿在见不得人的地方写点见不得人的事,也不愿意写见得人惟恐别人见不到的事。我一直想在博客里记点见不得人的事,而最近光明的很,根本没有见不得人的事发生,我正为此懊恼呢。也许有人说你怎么那么多见不得人的事?可是,我觉得要是没见不得人的事那还叫人吗?
还有,孔子说:容易得到的都不珍惜,太对了。有个我特别爱的作家他的每本书我都买,可是当我发现用鼠标一点进可以进入他的博,我根本没有爱他的兴趣了,我不想知道他买了两千八的鞋如何因为此鞋长了鸡眼,如果花时间去关注这个的话,真是瞎耽误功夫。我认为绝大部分不必艰苦跋涉手指一点就能进入的地方,一定不值钱。当然,我挚爱亲朋的博不在此列,那不是博是随时串门的客厅。私下的网络日记很正常,我就不喜欢一点小事也变成全民运动变成亩产万斤变成和跟点击率有关系的社会事件,也不喜欢明星成了明星还不解气还要成为博客明星。
记得那回的单是大博母买的,大家鼓掌道谢,酒足饭饱四下散去。秋夜晴朗无风,月亮黄黄圆圆的,粥锅似的的现代城也斯文了。我一个人慢慢走向停车场,满心欢喜和凄凉。
门竟然锁了,我使劲打半天才有个年轻伶俐的保安冲出来,说:“对不起,我看电视没听见!”我说没事。他说您加班吗这么晚才取车?我说是啊最近老加班——我故意撒谎显得神秘一点。把车开出来交钱的时候,他说:“4小时,8块钱!”我笑着说:“5块钱不要票了。”他弯腰看着我,然后把目光转开了一会儿,才不好意思地说:“行,您慢走!”
因为贪污五块钱而羞涩的保安敬了个非常标准的礼,我把车开出大门,忽然很想倒车回去亲他一下。
这么见不得人的想法能写在60亿人的舞台吗?自己在心里想想都害臊。
后来大博叔知道我没潜力放弃了,善良的大博母在MSN上给了我一个注册好的博址,我想了半天,还是不能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