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我迎来了又一个生日。我生日的这天被安排了相亲,对方是离了婚四十五岁的中年男人,有一个孩子。碍于介绍人是我妈的好朋友,我还是去了,想想自己的行情每况愈下,心里颇有点凄凉。结果不说也罢,对方根本没拿正眼看我,并且很快借口有事要离开。我看着面目模糊的大肚子男人说:“把帐付了,我还要一杯拿铁。”
男人吃惊的盯着我,总算让他认真的看我了,也算没白来。
我喝完冰水才走出星巴克,这哪是优雅宁静的聊天地点,跟路边摊没什么两样。一样的嘈杂和混乱。
这已是一年内的第五次了。我没有力气反抗,也懒得抗争,我的人生是他们说了算的。
我老琢磨,这个他们都涵盖了哪些重要的人?爹娘算不算?兄弟姐妹算不算?沾边的亲人和远得不能再远的亲戚戳耳根子的话算不算?
28岁对单身、没姿色、没事业、没经济基础的女人来说是尴尬的年龄,偏偏这几样我都占全了。所以我总也抬不起头,在人们面前露出那张平凡甚至平庸的脸。
我在一个没有前途的杂志社工作,《汽车杂志》?不可能。这年头什么最不流行?呵呵,摩托车。在这个不景气、圈子很小的摩托车杂志社里,我渡过了六年的宝贵时光,如今,我想走也没地可去,那些年轻美丽智慧刚刚毕业的女大学生现如今是抢手货,出去了恐怕我连打杂的事都捞不着。
我胆小,太小。
我的头是个女人,四十多岁的妇人。她仁慈,仁慈到只要不涉及她切身的利益,杂志社里闹翻天她都可以不管不问。这个切身利益指的是杂志能按时保质的顺利出版发行。月刊的组稿量并不像想像中的少,相反常常周六周日加班,累得人吐血。女领导对我们笑嘻嘻,同事之间的矛盾基本内部消化,反映到她那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指望不上。她会表示出无比的惊讶,然后说世上好人居多,杂志社不可能发生这些事诸如此类的话。之后语重心长的告诉你要团结大多数,与人为善。
试过几次后,没人再向她倾诉委屈。大家都憋着,各个憋得肝火过旺,面红耳赤。女头头很满意现状,风平浪静好一个温馨的大家庭。
杂志社有个最大的好处,只要你不辞职,永远没人炒掉你。人们来去自由,像个大菜市场,嘈嘈杂杂热热闹闹一派繁荣景象。有人进进出出两三次,女领导的笑脸依然灿烂如花,“回来了”这声招呼跟问吃了嘛一样稀疏平常,被问的人没有半点羞涩,仿佛只是去某个地方出了趟差,然后回来该干啥还干啥。总之我没见过更自由的地方了,为了这个我受多大委屈都是值得的。
当然在这里,你别奢望会有人罩着自己,遇事全凭一字:忍。
像我这样与世无争的人不愿置身于漩涡中心,除了必须讲的话“请、谢谢、再见”之外, 上班我基本是哑巴。下班后回到空空荡荡的家,只有床头那盏宜家买的落地灯陪着我。
我的经历简单而且简短,学中文,上了个名气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学校。校园里我暗恋一个男生,直到毕业那个男生都不晓得。我没胆量告诉他,一个普通得像蚂蚁一样的女孩,喜欢学校里的风云人物,本就是自不量力的事,说出来也只能让人笑话。
毕业那年我到了这个杂志社,战战兢兢渡过第一年,才安心和放心的工作。我几乎没有朋友,我很闷,有时一天也不说一句话。刚开始想接近我的人没几天就转移对象,我不懂得聆听也不懂得回应。我的异性缘很快没了,我自己并不知道。我的女性朋友更少得可怜,她们大多希望和有气质有容貌有家势的人交往,这是个利益互换的年代,而我几乎没有利用价值,所以注定没有朋友。
两天后,介绍人给我妈带了话:姑娘相貌实在普通,人也不是很活泼,还不勤俭持家。总之在他眼里我一无是处。
介绍人复述这些时为我愤愤不平,“男人咋都看外表呢?漂亮能当饭吃?自个还有个拖油瓶呐。我下回给春草介绍个好的,气死他。”
我苦笑,却又不好意思拒绝。
时间是个好东西,让一些不愿记起的东西慢慢消失在脑海里。我日复一日过着单调枯燥寂寞的生活。
我住的地方在城西,是个睡城。安静算是安静了,就是治安不好。我倾其所有再加上我妈的赞助,房子首付凑齐交了,每个月还贷1600元,这就是我不能冒险离开杂志社的重要理由,我折腾不起。如果说我的人生布满失败的荆棘,房子算是我唯一正确的选择。所以为了房子我挺努力的去上班,风雨无阻。我不能想像自己露宿街头,或在大雪之夜被房东赶出来。我已经够不顺了,不想有一天弄得更凄惨,在这点上我有很深的忧患意识。
星期一,我走进办公室。会议室里已经有人到了。我微微侧目了一下,好像是个男人的身影。我最大的优点就是不好奇,往往人们过多的好奇心导致的后果是无法估量的。我泡了杯茶回到座位上,开始一天的工作。杂志社采用了开放式结构,除了社长、总编和财务有自己的办公室,其他所有的工作人员共用一个空间。一眼望去,黑压压的人头埋在蓝色的间隔里。声音古怪而悠远,私房话想不听都做不到。空气里弥漫着各种女人的香气,混合着男人们分泌出来的雄性激素,有着办公室独特的诱惑。
总编来的时候,额头上洒了密密麻麻的汗珠子,她挥了挥胖呼呼的手说:“今天开个会,九点开始。”
三三两两的人进了会议室,我照列低着头走到角落坐下,看着日记本发呆。这是比教好的让脑子休息的时间,从不发言的我渐渐被人们遗忘了,她们每个人都能代表我作决定。
昨天在马路边上买了不死草,两块钱一大盆,只要有水就能活,非常好养。以前遍地开得满是小黄花、小红花,五颜六色可爱的很。鱼缸今天要换水了,柱子盆比较沉,一个人搬起来有些费劲,下回把它挪到离水源近点的地方放。新买的几本书要抓紧时间看,书评有空也要写写,小五的约稿尽快给他。这样算来有不少事等着完成,我感叹着。
会议开始的有些突然,总编大人用招牌笑容开始了例会。在激励了大家后,她介绍说有新鲜血液补充到我们的大家庭。于是在她的指引下,站起来三个人。两个男人,一个女人。女人五官俊俏皮肤白皙,个头高挑眼睛很媚勾人魂魄。看得我有些傻眼,来杂志社六年了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她旁边有个男士,在她的印衬下毫不逊色。我眼皮一跳,这模样和我大学暗恋的男生何其相似。我赶紧低下头,能听到通过心脏的血液咕咕的奔涌着。
这个好看的男人叫秋麦。
走上城铁,我买了份《新京报》,刚看了几行就有些晕眩,我知道是心绪不宁造成的。
望向窗外绿油油的景象,我开始发呆。有人借我手上的报纸,我迷迷糊糊给了他,转头就想不起来那人长什么样。车上人多得互相贴着,喘不上气。我朝门口挪挪,一会儿下车。到站后回龙观下车的人真不少,我随人流出来上了25路小公共。等待过程中我无意望望窗外,玻璃上印出酷似我的初恋男生的脸,可是他叫秋麦。我捂住嘴怕自己叫出声,他竟然也住在睡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