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场爱情的烟花 作者:寂静之声
(人气:20644 发表日期:2003年02月17日 09:44:08)
每天都一样。
下班,挤公共汽车,拿钥匙开门,把自己摔在沙发上。
闭上眼睛,什么也不想。
屋里安静的要命,只有桌上的闹钟滴滴答答的走着。
忙完了一天的工作,几乎累死。
好半天才缓过劲儿来。
这才觉得饿。
我常对小菲说:我的一天,就是上班时累死,下班后饿死。
她呢,总是一脸的坏笑:七月,七月,人活一生,总有一死,你一天中就能经历两次,是不是早已大彻大悟?
小菲是我的同学,就住楼下。
她在机关上班,挣钱不多,可是时间却是大把大把,多得用不完。
她最大的兴趣一个是研究菜谱,做得一手好菜,把她的先生陈亮养得白白胖胖,让人好生羡慕。另一个就是给我介绍男朋友。
小菲一毕业就和陈亮结婚,所以一切未婚者在他眼里都是大龄青年,需要快快为他们找到幸福归宿。特别是我,因为离她最近,所以成了她的重点打击对象。
躺了一会,接到小菲的电话,让我下楼吃饭。又特意叮嘱一句,今天还有客人。
言语虽然不多,可是意味深长。
出门之前,我在镜子里看了看自己,脸色苍白,头发蓬乱。小菲说我上班的时候倒像个白领丽人,一下班就惨不忍睹。我答:白领丽人是做给客户看的,咱们同学多年,还需要什么伪装?
赶紧补了妆,梳了梳头,冲将下去。
不是急于见人,而是因为太饿。
小菲家里果然有一位男士,正和陈亮闲话。看我进来,连忙给我们介绍。
只需一眼,我就兴趣索然。此君长着一张象扑克牌一样扁平的脸,就算你看了一百遍,到了第一百零一遍还是丝毫没有印象。
我几乎没有听见小菲说话,眼睛在满桌的菜上转来转去。
一抬头,看见小菲睁瞪着我。
唉!吃人的嘴短,只好打起精神来和扑克牌应答。
这一餐饭吃得无趣之极,一该我平常雷厉风行的作风,作出斯文高雅的样子,听扑克牌分析当前的政治形势、国际局势,顿时我怀疑自己是不是回到了高三的政治课堂。
回到家,老妈又来电话询问:七月,你几时才能有男朋友,几时才能结婚?
我笑:哎呀!男朋友会有的,没准儿明天就能碰上。
在她老人家正欲展开进一步分析说理之时,我赶紧借口有事掐断了电话。
这就是我恶劣的生活环境。远有老妈,近有小菲。
跑到镜子前仔细地看看自己,似乎还不是太老,松了一口气。
其实我今年26岁,可是在他们眼里似乎已是62岁,到了十万火急,非嫁不可的地步。
每一个早晨都是这样,当我冲进电梯的时候,离上班时间只有两分钟之遥。
今天也是如此。
我在电梯门徐徐关上的时候跑到,果断地伸手按住了开门键,一脚踏进去。
正当我喘息未定的时候,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很温和的声音:对不起,小姐,你踩到了我的脚。
我转过头去,身后是一个高大的男人,表情很怪异。低头一看,我的高跟鞋跟正好落在他的脚上,想必很痛。
我冲他一笑:哎呀!真的呀,我说怎么今天电梯的地怎么不平了?
电梯里的人几乎全体被我逗笑。身后的男人也跟着笑起来。
我挪开脚,冲他扮个鬼脸。
中午餐厅供应我最喜欢的糖醋排骨。
午餐时间一到,我就冲向餐厅,买了一大份排骨,堆在盘子里,像一座小山。
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坐下来,准备大快朵颐。
在公司里的女孩子很多都是素食主义者,每天吃青菜喝果汁,走路轻飘飘的。
可是我从小爱吃肉,怎么也改不过来,我也曾经尝试过素食,坚持了两天,结果头重脚轻,差点病倒,于是从此坚决的成为一个肉食主义者。
小菲每每告诫我:肉食者鄙。
我想想,回答她:那是因为他没钱买肉,典型的嫉妒心理。
正当我“埋头苦干”的时候,对面有人问我:小姐,请问这儿有人吗?
我连头也没抬:没人,想坐就坐。
吃完饭,这才抬起头来,正想伸个大懒腰,突然发现对面的男人有点面熟,他正微笑看我。
我从没见过一个女孩子这么能吃肉的!他笑。
我想起来,是早晨在电梯里惨遭我鞋跟荼毒的那个男人。想必是为报仇而来。
因为刚吃饱,心情很好,于是我看定他,甜蜜地笑起来,对他说:是吗?就象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这么话多的!
他愣住,继而大笑。
他伸手过来,“我叫苏芒,是十四层网络公司的,你呢?”
七月!
很特别的名字。
有甚么特别,六月之后,八月之前,每年都有,特别之处在什么地方呢?
我坐着,看他略为尴尬的笑,有孩子似地单纯。
此后,我常常在电梯和餐厅遇见这个叫苏芒的男人。
我们的谈话渐渐增多。
我告诉小菲,她一脸惊喜:七月,七月,这下好了,你应该在抓住这次机会,赶紧谈一次恋爱。
凭什么是我抓住机会,要抓也是他抓住机会才对!
小菲总认为我没有恋爱过,她哪里知道当初她们个个光棍儿一条的时候,我早已爱的昏天黑地。那时候真是年纪小,两个人傻傻的,一心一意的只知道喜欢对方。没有钱,牵着手一条街一条街的遛,走累了在街边的小摊上吃点简单的东西,心里还幸福得不得了。像我这么笨的人,居然还为他织了一条围巾,虽然无比难看,可他还坚持天天带着。到了后来毕业的时候,他想留在北京,于是“卖身投靠”了一个小官的女儿。分手的时候,我没有掉一滴眼泪,听他讲毫无意义的话,心里止不住的鄙视他。最后,他也没有留在北京,到是我歪打正着地留了下来。
自此我不相信爱情。
可是我还得嫁人。
在心里把苏芒的优点盘算了一遍,他高大,还算英俊,收入也说得过去,最重要的是他对我总是宠溺纵容的样子。还有他好脾气的微笑。
而且我们的相遇还算特别,虽然有点象老套的电视剧剧情。
苏芒每天都往我的邮箱里发来问候的卡片,我也开始渐渐习惯一打开邮箱就看见他的问候。
有一天他在卡片上写着:七月,周末我们公司有一个舞会,不知道你可不可以做我的舞伴呢?
我连想都没想,回复了他一个大大的“好”字。
中午在餐厅看见他,他早已买好排骨,笑盈盈的等我。
周末的时候,小菲用尽浑身解数的打扮我,比她自己赴约还要紧张。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长发及肩,黑色小礼服裙,两粒钻石耳钉,一闪一闪的,肩上斜斜的插了一朵嫣红的玫瑰。
苏芒来接我的时候,愣在门口,半天没有讲话。
那夜,我真像是穿着水晶鞋的仙德瑞拉,悠扬的舞曲,慢慢绽放开来。
春风沉醉。
他回头,迷醉的叫我:七月……
我知道那一刻我的眼睛明亮如星。
也许爱上一个人就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在那一瞬间,他深深地打动你,没有理由,没有原因。
于是就像小菲说的,我终于恋爱。
之后的事情,乏善可陈,不说也罢。
从一月到了十二月,我们开始谈婚论嫁。
只是有一天,我发现他有些异样,沉默不语。
问他半天,他只是勉强的对我微笑。
后来他问我:七月,爱情和事业,你会选哪一个?
我说:两个都选,我喜欢做多选题。
他伸手过来捏捏我的鼻子,笑了。
眼睛里却有一种决绝的神情。
十二月的最后一天,我收到一封信。
在我的邮箱里,是苏芒发来的,可是信的抬头写的不是我的名字。
我笑起来,这也太粗心了。
一路读下去,只觉得眼前一黑。
信是写给一个女孩子的,苏芒已决定要和她同赴英伦。
亲昵的口吻,宛如情人。
中午我在餐厅见到他,他非常的局促不安。
我抬头,目不转睛,问他:苏,你是故意的,对不对?
他低下头,好半天才低声回答:七月,有的时候,我真的希望你不是那样的聪明透彻。
是,他当然不希望我聪明透彻,最好从头自尾都是一个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小白痴,这样的小白痴如果再富有很强的牺牲精神就更十全十美了。
“ 七月,你知道吗,这对我来说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很重要,你能理解吗?”
“是啊,很重要,怪不得你要问我,原来你主意已定。事业和爱情哪个重要,你选择事业却牺牲我的爱情!”
“可是,七月,我真的很爱你。”
我的天!为什么我总是碰见这样自私的男人。
“你是不是希望我把眼睛哭红了,再潇洒的离开,在远处看你们结百年之好,心理只是默默祝福你家庭美满,事业远大呢?”
我转身便走。
那个晚上,我几乎用掉了一盒面巾纸。
小菲陪在我的身边,咒骂了苏芒千次万次,可是又有什么用呢?他照样要走。
于是我病倒。
他居然连一个电话也没有。
我没有想到他竟然是这样决绝的男人。
那个哄我开心,纵容我发脾气的苏芒,在无情的时候竟然比任何人都无情。
我躺在床上,发着高烧,恍惚中又看到他送我回家时的样子,头发被风吹乱,眼睛亮亮的,眼波流转。
病好之后,我做了一件事,把以前我们所有的合影和他写给我的信发到了一个邮箱里。
当我点击”发送”的时候,丝毫没有觉得自己恶毒无比。
我知道,指间一动,也许会毁了他的前途,可是我丝毫也没有犹豫。
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成了这样冷酷的人,也许是在苏芒作出决定的时候。
坐在黑暗里,猜想那个女孩子看了这样的信以后,还会不会带他去英国呢?
唉!英国,优雅纯粹,在它面前我的爱情不值一提。
后来我再也未见苏芒。
关于他,我只知道一个消息:他一直留在北京。
我还是以前的那个七月,重振旗鼓,重出江湖。
还是那样,每天早上冲进电梯的时候,离上班时间还有两分钟。
那一天,我又是在电梯门徐徐关上时,果断地按住了开门键,一个箭步冲进去。
正当我喘息未定时,突然听到背后有人说:对不起,小姐,你踩到了我的脚!
电光火石!
我立刻回过头去,
只见一个清秀的女孩子红了脸,正慌慌的挪开自己的高跟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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