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时去新浪看看它的文章;在一个叫“读点鲁迅”的栏目里,有着中国各地的30多岁的人---------这个年龄就是英文中的sophomore,指的是大学二年级学生,英国人认为这个年龄是涉世不深,却热爱自己----他们以各自的态度阅读着鲁迅,而且学习他坚硬的笔触。
鲁迅对于这些是要负一定责任的。30多岁,严格讲,还不是一个很懂人间冷暖的年龄,却和鲁迅一样的去袭击和刺杀,这让我们感到:中国的知识份子,是很容易从骨子里窜出一股杀气,去愤怒地打击,冷酷地蔑视的。
这些书呆子的不好,要计在鲁迅的头上。
其实在鲁迅的时代,更要记住朱自清。
朱的人与事,更代表一个古典的表情,代表中国的温暖和文人的美。
朱自清的老家也是绍兴人。他的父亲是一个不大会养家的人。但对儿子的文学教育很仔细。这个发胖的老头子喜欢和家人关在屋子里。如在潮湿的冬日,我们大致能想到扬州那个鬼地方的样子;但朱小坡老夫子则无比欢乐:“为了使孩子们身子温暖,便在屋子里点起洋灯,烧了一锅豆腐,让儿子们围坐在桌子边。他觑着眼睛,从氤氲着热气的锅里,夹
起白煮豆腐,放在孩子们的酱油碟里。室外天寒地冻,室内温暖如春,溢满天伦之乐。“
这是说他疼儿子。在作文上,他的方法是:晚饭过后,朱小坡一面吃着花生、豆腐干下烧酒,一面低吟着儿子写的一
篇作文,看到文章尾后有好评,字句边上有肥圈评点,就点头称是,欣然饮酒。且给坐在旁边的儿子几粒花生米,或一块豆腐干。若是文章字句圈去太多,尾后有责备的评语,便要埋怨儿子,甚至动起气来,把文章投在火炉里烧掉,小自华这时就忍不住哭了起来。
朱自清后来怎么不叫“自华“了呢。原因是父亲不大会搞经济,家里真的是很窘迫。他自己考试到北大以后,改了”自清“,还叫”佩弦“,理由是,可以自力更生了。
朱自清的文字是从诗开始;但和哈代一样,没有赶快出成绩。散文是后来的不得已。虽然散文越写越好,但朱自清一辈子都在挑战着诗歌。
不过,他有一点是不大象诗人的。就是性格的“实在“。他自己被人问到,文章一天可以写多少字,他说:“500个字”。
这个性格还出现在他当教员的生涯里。展转了南北以后,他落定在清华。一个就是上课的点名,做到:一个都不能少。旷课的,都能被他记住,然后堵在楼道里问上一问。
后来有个叫季镇怀的,还回忆当年朱老师让他点《韩非子》的标点------- 12年后在昆明碰上,朱自清告诉他,当年作业里有个句读季镇压怀是对的,但被他给错误地划了红叉。
30岁的时候,朱自清大约有了6个孩子。他的家庭很可怕,因为他要给全家买面包!
朱的第一个妻子很爱他,在那个动荡的苦的时代,31岁就累死了------朱自清为这个妻子写的文字是最好的,例如,他是这样开头的:“谦,日子真快,一眨眼你已经死了三个年头了。这三年里世事不知变化了多少回,但你未必注意这些个,我知道。“
一位女教师说:“她每次给学生讲这篇文字(《悼亡妇》),讲到最后,总听到学生间一片唏嘘,有多少女孩子且已暗暗把眼睛揉得通红了”。
朱自清一生很大的压力都是来自他那个庞大的家庭。和清华的陈竹隐结婚后,家庭成员不断增加,白皙的微胖的朱自清,很多时候是在通宵的灯盏下,去写一篇篇稿约。
这样,随着局势,等到昆明的时候,他的胃病就形成了。
朱在西南联大的时候,家里穷成什么样子呢。基本是买不起御寒的衣了。他就在一个卖毛料的店里,找了一个赶马车的人穿的马皮做的披风。
很多人在冰冷的冬天,就看见一个白皙的瘦弱的先生,扛着一个奇怪的披风,趾高气扬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他就是朱自清。
家里太穷,他要和学生在食堂里一齐吃。他的性格很温暖,于是朋友和学生一堆又一堆,高兴的时候,他就要喝上一些酒------每每这之后,就要在家里痛苦地发着胃病。
朱的散文,清丽和隽永。他推荐夏眄尊,俞平伯,叶圣陶,或者夸奖鲁迅。但他的文字,一一来自中国古典的沉泳。
他对中国的古诗歌,用功甚深。辞去清华国文系主任后,书房中流出了汩汩的诗歌研究。
朱自清是1948年8月12日去世的。
8月5日下午,有朋友从南方来,替他带来一件衣服和一双雨靴,不认识朱家,由吴晗带去。吴晗事先告诉那位朋友,朱先生病了,不能会客,只要把东西交给朱太太就行。正当客人和陈竹隐谈话时,他闻声便拄一根手杖到客厅,对客人说:“请原谅,我不能多说话,只是出来认识认识。”
朱自清死时51岁。
小学生们从报纸上得知,互相转告:“写《背影》的朱先生谢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