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无法确定第一眼见到他时的那种感觉。真的有些似曾相识。但我知道,我没有见过他,从来没有。
在画室里的时候,我无比安静。 我天生就是一个无比安静的人。很长的时间里,我安静地忍受着胃痛,直到痛晕在地上。被送到医院的时候,我已面无血色。听说是胃出血,险些没命。那年我十四岁。妈妈把救下我命的血袋上的名字抄下来,要我永远记着。我知道,是这个好人心救了我的命。
他是特别认真的一个人,总是很早来上课。他很瘦,个子很高。我只及他的肩膀。看样子他像是美院里的学生,只是没有那份张狂地痞气。课间休息的时候,他常常坐在画室外的银杏树下,看着远方的某点。很多的时间,很孤独的姿势。
我并不喜欢画画。我喜欢做的事情是做陶。为了更好的彩绘,我才跑这么远的路来学画。我讨厌先生古板的面孔,也讨厌听他讲什么三原色。鸟儿的快乐是可以飞翔;我想颜色的快乐是可以任意搭配。而与分辨无关。
所以,我花更多的时间来看他。他画水彩的时候从来都用深色打底,素描时用8B的笔,从来不用画架,不用橡皮。
夏天该过尽的一个黄昏。我收拾好笔纸,走出画室的时候被他拦住。 可以说说话么?感觉那是我第一次听到他的声音。 我拒绝不了。不是不想,而是不会。
你也是个安静的人。他说。 我仰起头,看到他脸上一闪而过的笑。
那个黄昏,我知道了他的名字。我仰着头看着他的眼睛,笑了好久。因为,他就是我一直珍存的纸片上的那个人。
真的会有那么巧吗?那年我十八岁,献血是为了证明我的成年。却救了你。 我一句话都不说。只是看着他笑。 难怪我们有着相同的安静,因为我们流着相同的血。我心里低低地说。
曾经听到过一个古老的犹太传说。在一个女婴出生的四十天前,上帝就为她选好了一位夫君。天使面对着这两个灵魂大声地喊:“这个男孩是属于那个姑娘的。”从那天起,再没有任何障碍能阻止他们的相逢和相爱。
我写了很长的日记。我明明感觉到天使的那一剑,射中了我。
期末大考很快来了。他却突然告诉我要离开。去美丽的佛罗伦萨。我仰头望着他,一点点地笑,笑。我很努力地做着最难的动作,只想给他完美。
那夜日记中只有两个字母:H&G。 它的意思是:hi and good-bye!
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画毕业前的最后一幅画。一连三天,我没有吃食物,只喝清水。因为我不想弄脏我的血液。我需要它纯纯的红。
第四天,我晕倒在地板上。妈妈跑进来,看到画布上她的女儿的毕业作品,那是一枝泣血的玫瑰。
妈妈,抱抱我。我向妈妈张开双臂。左腕还滴着未干的鲜红的血。 妈妈,我终于找到了他。并且还给了他----- 血。
2002.5.10夜
后记:本想写长一些,可是还是舍不下气力。只好这样子了。有些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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