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石蒜花有许多和它非常相称的名字——曼珠沙华、彼岸花、天涯花、舍子花,这些名字里似乎都有些悲伤的味道,也许是因为看见它就知道——夏天就要过去了吧。
------题记
夜里的风总是很大,我常常被吹醒。窗户紧紧地闭着,风就撞死在它的面前。 睡不着了,我就裹着毯子去冰箱里拿鲜奶喝。赤足走在地板上,像个幽灵没有声响。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怎么样继续我的生活。天生我就不是一个会计划的人。日子像各式各样的晚礼服凌乱地摆在我面前,任何一件只穿一晚。所以,我不挑,更不珍惜。反正都会轮得到。 我住在临海的一个很大的房子里。黄昏的时候,我站在阳台上看海,柔软而细的头发在夕阳里被染成金黄。我喜欢这个时候我的样子,如果LEON还在,他一定会抚摸我的头,像对待一个孩子。 LEON是个四十多岁的男子。我在12岁的时候爱上了他。 其实我是一个很容易爱上某个男人的女人。因为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瞬,而我恰恰是只活在一瞬之间的女子。 一瞬之后,我忘记一切。
但我没有忘记LEON。
我的枕下有一把微型卢佳08式女式自动手枪,还有三颗子弹。我曾经把枪上膛,对准LEON的太阳穴,说,这三颗子弹,第一颗用来杀死我的仇敌,第二颗杀死我的最爱,最后一颗杀死我自己。 LEON慢慢地转过头,枪口抵在了他的脑门。我希望你可以从这里射进去,这样在我死去的前一秒,看到的是你。
盛夏的海滨,喧哗而性感。我闭着眼睛躺在沙滩上,身上盖着滚烫的热沙。我喜欢喝加了柠檬片的冰水,也喜欢被掺和了阳光味道的沙粒埋葬。LEON常说,Matilda你是介于冰与火之间的人。
我笑而无语。因为,这是我的生活方式。
12岁那年,我在偷面包店里的蛋塔的时候被店主捉到。他狠命地揪着我的头发,用力踢打我。这时一个男人走过来,迎面给了店主一拳,说,她是我的女儿。在店主发愣的时候,他把我夹在了他的臂弯里,扬长而去。
那个男人就是LEON。那年他四十岁,是一个盗车团伙的老大。在LEON的调教下,我12岁学会了开车,13岁学会了使用香水,14岁学会了抽烟,15岁学会了玩枪。而最令他开心的是16岁生日那天,我在20秒内撬开了他送我的凌志,并且将之开出百米之外。
好多事情就像树上结的果实一样,成长到一定程度,注定只有落下而不会升空。我希望我可以成为风中飞舞的蒲公英,带着自己的身体飞往自己想去的地方。但突然有一天我意识到,我去不了任何地方。 我有了牵绊。
我爱上了LEON。
我坐在露天阳台的护栏上呆了一整夜。别墅的后山上盛开着美丽的曼珠沙华。城市的天空泛着冷灰色的光泽,像一张死掉的脸。 凌晨5点的时候,我敲开了LEON的门。
我爱上了你,LEON。 别胡闹,回房间睡觉。 是真的,LEON。 Matilda! 我只会偷,不会说谎。我是认真的。 我们相差28岁。 我们还可以在一起生活40年。
那是夏天里最热的一天。我交出了我自己。甜蜜的痛楚让我尖叫。 LEON的汗滴到我的肩上,像露珠滴到荷叶上,转瞬就滑落了。
那是一段像梦一样的时光。我一向不愿意回味过往的美好。因为这意味着我已经失去。
杀了我,Matilda! 夜里突然惊醒,我念着LEON的名字。双手伸向半空,我的指尖触到的似乎仍旧是LEON结实的肌肤。还有他的鲜血。
别墅在夏末的一个夜里被警方包围了。LEON带领着部下火拼的时候小腹中弹。我们从地道逃到后山。LEON腹中的肠子流了出来,还有汩汩的鲜血。
杀了我,Matilda!LEON低声地叫着我的名字。 不! 杀了我,Matilda! 不! 杀了我,Matilda! 不!
杀了我,然后你去自首。我和弟兄们早就交待过,真到了这一天,他们会一致说你是被逼的,不要怕,你会没事的。 不,LEON,我是自愿的。从我12岁那年被你带走,之后所做的一切都是我自愿的。我爱你,LEON。 我也爱你,Matilda!只可惜……我要用掉你的第一颗子弹了。
砰!
我手中的枪响了。LEON的手缓缓离开了扳机。
我离开了那个城市。走的时候我穿着LEON的灰格棉布衫衣。我的瘦小的身子在LEON的衣服里晃来晃去。这让我有种错觉,以为自己是藏在了LEON的身体里面,衣服的空余里流动着LEON的温热的血。
临走之前,我去了后山。漫山遍野都是火红的曼珠沙华。听老人说这是一种天界的花,本应该在秋季开放。我坐在花的旁边,听空气中花朵开败的声音。哭出声来。
20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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