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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对经济适用房出租征收个人所得税  作者:疯狂车手

(人气:2531  发表日期:2008年10月22日 09:54:13)



本报记者崔鲸涛报道 针对目前北京经济适用房所呈现出的豪华“大户型”、“高租售率”等问题,市建委有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后要对违规购买和租售经济适用房的人,采取勒令补足地价款、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政策。



  出租房屋要被征收个税



 

 

 

   

 

 

 

  据我爱我家、链家等北京较大的房产经纪公司对于租赁市场所了解的情况进行的不完全分析,本市经济适用房的出租率大概有8%-9%。



  市建委有关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违规购买和租售经济适用房的人,下一步要采取勒令补足地价款、征收个人所得税等政策。不符合购买标准的人买了房子,就要补足地价款;对那些把本是用来满足居住的经济适用房出租出去谋取利益的,就要相应地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且按照规定,经济适用房满5年才可以交易,交易时必须要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该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出租出售所得收益征收所得税的具体方案,有关问题市建委正在与北京相关税务部门协调。市建委副主任孙乾透露,市建委正在研究解决“超大型豪华经济适用房”问题,并将进一步严格控制经济适用房户型面积,突出政策保障性,今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原则上以8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为主。



  将增加“定向销售”比例



  针对目前经济适用房销售环节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孙乾披露:“下一时期将本着加大定向销售比例,杜绝现场排队现象,保证销售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加强经济适用房的销售管理。还将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标准、供应对象、销售管理等进一步深入研究,尽快出台《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据了解,增加“定向销售”比例的方案正在进行研究和讨论,核心内容在于使城镇的拆迁户具有在特定经济适用房项目中有优先购买权。



  市建委法规处处长秦海翔透露,购买经济适用房将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解决购房人的需求。在公开摇号的过程中,市建委还要聘请公证员进行现场公证,以保障摇号的过程和登记的过程都是处于公开透明。对此,孙乾表示,该方式还在研究中,而且可能会是惟一的认购方式。



  三项措施打击骗购行为



  孙乾表示,市建委将采取三项措施打击骗购经济适用房行为,一是结合个人所得税明细制度,进行收入审核;二是在现行的网上和窗口公示基础上,增加新闻媒体公示,扩大公示范围,加强社会监督;三是严厉查处虚假申报,进行媒体曝光。但他同时表示,在住房档案和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现行的依靠个人填报、单位审核的方式效果不够理想,仍存在部分高收入或住房已达标家庭虚假申报,骗购经济适用房的问题。孙乾表示,市建委希望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专家学者意见,大家共同出主意、想办法,使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更合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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