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骇人听闻的案件 作者:sqfn  时间:2009-07-26 10:35:48
详细内容:
地狱捡回一条命,妻离子散逃难中
1、 杜永伦
杜永伦,曾用名杜坚生,男,汉族,1954年10月31日生,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 无党派人士,原江苏省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民营社会中介企业)宿迁市分公司经理,高级审计师,住宿迁市宿城区古城街道楚苑居委会七组150号,联系方式:13082581848(请以短信联系,因恶意电话频繁而不能正常开机) 。电子邮箱:sqdjsh5@126.com,djsjja@126.com,djsxsa@126.com。
执业中实事求是提供工程技术咨询,无意得罪了既得利益者,数年来,他们利用“双规”、“审查”、“谈话”进行刑讯逼供,接二连三无中生有地在杜永伦身上制造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冤假错案!
继而,法院威胁引诱家人以寻死来逼迫杜永伦撤回刑事案件的上诉;我递交刑事案申诉,法院不予受理,电话恐吓不断,纪委公安立即对我再行“审查”;宿城区公安分局甚至与民事案件被告人恶意串通,操纵民事案件第三方举报我被释放后又收受其钱物,对虚假举报立即立案,一边给我带上脚镣手铐刑讯逼供“审查”,一边把 “杜永伦涉嫌受贿刑事案件”卷宗提供给被告人,作为被告方向法院提出驳回杜永伦诉讼请求的证据;民事案件起诉不予受理;已审理的民事案件无限期中止审理;民事案件申诉不予受理;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公开告知市里、区里领导干预没有法执行。
我上规模红红火火的咨询企业被他们彻底搞垮;我数百万建筑施工设备和租赁合同、租赁清单等被他们不出具扣押清单拿去,仅仅返还一小部分,使我数百万设备没有下落,数百万债权无法主张;数亿元受委托咨询资料和委托手续、外欠咨询费凭证等数次抄家后也没有了下家;我被释放回家后,原百万大款变成为一名穷光蛋,而且还背上了天文数字的外债。
百余岁祖母刚离世不久,还有年逾八十的生父母、岳父母、多病的妻子和三个异地读书的孩子,全家人要靠我的技术咨询来维持生活,他们不让我的公司复业,只要他人聘用而无须我签字承担法律责任,地方某机关竟然公开地不准许我参与任何中介组织的技术咨询。只要打探到某项目有我参与咨询,不给咨询酬金外,还要惩罚聘用我那个单位,把我全家朝死路上逼啊。
我是个对人对己办事都很认真的人。我两处紧邻院落的788平方米钢筋砼现浇结构别墅式经营用房兼住宅,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准建证、房屋产权证、图纸、营业执照、租赁协议全部具有,他们还要利用所谓程序剥夺我的所有权,来达到他们当初“……必须叫你倾家荡产!”的誓言。
在地方伸冤无门情况下,某些人还长期安排人软禁跟踪我,不分白昼委派社会地痞流氓电话或者入户对我和家人进行恐吓,使我们无法正常生活,而且生命时刻受到威胁。导致我和家人有家难归,逃难四方,居无定所,生存艰难。
我是平民子女,是党和国家的培养才有我昨天的百万富翁,才有那些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我一直从没想到我会被双规,从没想到我会被
2、我地司法系统已成为个别人打击报复制造冤假错案的工具!
宿迁个别地、县级官员打击报复,指使公安人员冒充纪委自2003年9月11日上午至当年10月31日下午,对我这个无党派私营业主采取“双规”行刑审查五十余天。 “双规”期间两次抄家,把我上规模红红火火的私营企业彻底摧垮,数百万元资产、数百万元的债权手续、现金都无影无踪,甚至我妻子的一只金戒指和金项链、朋友许某某赠送一直没有开锋的藏刀和一件玉器等在抄家时既没有登记也没有了下家。抄家时,办案人在我家中搜到2800元现金,还恶狠狠地朝我家人吼叫:“你家哪来这么多钱?”同样至今已几年仍然不与退回。我妻子和我的助手在宿迁市洪泽湖路河滨新村刘姓“名烟名酒店”购买的几万元各种名烟名酒,因为只有销售方销售清单和结算清单,还没有开正式发票,统统视为收受他人贿赂而没收(包括我二十余年不断珍藏的各种名酒,没有出具没收凭证等任何手续)。竟连数万元职工借支凭证等等都没有了......。
五十余天“双规”,九个人白昼在市府东路金菊宾馆一间三面无门窗一面小门的黑屋内,对付我一人,按他们声称的“负重思考”和每天数次所谓 “零星小雨”、“阵雨”、“急风暴雨”方式以及“小件”、“中件”、“大件”等级的刑讯逼供“审查”。意想不到而惨无人道的刑罚招数都用上了,甚至我所看的日本侵略中国对待我华人和渣滓洞集中营对待我们革命先烈的酷刑,在电影、电视剧里都没有的流氓招数,他们在我身上都使用了。五十几天“双规审查”,哪方面都审查调查了,别说违法连违规的都没有查到。
“举报”十几项罪名,甚至时任宿迁市委书记qiu he、市长zhang xin shi邮寄给我的贺年卡也是我的拉拢腐蚀高层,包括宣传部叶某、报社李某某等领导的罪项,仅这一项罪名“审查”了几天。实际他们从没见过我这个平民百姓,我也只是在电视里见过他们,至今我也没见过叶某和李某某是什么模样。2008年初清理杂物又清理到一张张**亲笔贺年卡,真不知是收留着还是赶紧毁掉好?
个别掌管司法生死大权的官员不得不成立由纪委牵头,公安、检察、法院组成“专案组”,以“受贿嫌疑”送入看守所羁押。起诉、开庭、补充侦查、开庭、补充侦查、开庭、再补充侦查、再开庭.......,十六个月开了数次庭,最终以一个无党派私营业主“收受”9个“举报人”共计二万九千元“贿赂”的“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个月。18个月是实刑,不含“双规审查”期的五十几天;按法官解释,双规期是不折抵刑期的;由此,他们已经承认也足以证明宿豫县公安局补办的2003年9月22日监视居住通知是假的!
按他们说是纪委对我实行双规,我必须承认,因为我认识9个人当中个别人是纪委的二室主任,他介绍姜某某是“我们纪委二室副主任科长,是主办你案子的负责人”,姜某某也自称是纪委的,我被释放后见到姜某某出具手续签其大名落款也是纪委的,2003年10月下旬诈骗我妻子和助手高息借贷20万元交过之后就放人的罚没手续也是纪委的。2003年10月31日下午,我积极配合他们需要“演戏给市县领导看看必须得像,好放人”的各种手续办完后,同纪委李某某共两人把我送到看守所接待室时,姜某某摇身一变,怎么又是宿豫县公安局经侦科长了!后来经看守所钱家秀所长解释才知道,不是多重身份,只有以纪委身份,才能动刑达到取证目的的一种“手段”。
判决后次日,我随即提出上诉。一审法院于上诉第六天后提审,把我押到法庭时,多位法官和我妻子先已等候在那里。妻子猛地朝我面前一跪,声泪俱下:“你要是继续上诉,我回去就只有死路一条了。三个孩子也都说不再读书回家打工养我,给你申冤......”。然后,妻子拿出我那时年已经七十八岁父亲的书信:“......,市里,县里领导都已经说啦:‘他杜永伦要坚持上诉,中级法院压两个月发回宿豫区法院重审,宿豫区法院拖年把,必须按有罪判’!儿啊,你先撤诉回来家,从长计议吧......”(明显别人书写,我父亲签名,现在我珍藏着)。在场的众法官也善意相劝:“是啊,事实证据站不住脚,假到不能再假的地步了,也没有法律依据,人都逮了啦,也不会想到能弄到你杜工啊。唉,人不能太诚实,不能太正直,做什么事都不能太认真,我们明知你冤,我们不能说啊。上面硬压着,我们必须这么判。只要你撤诉,马上就释放”!
我的确不由地流着泪牙齿咬得咯咯响,随即用法官提供的纸笔写下:“我的受贿案,是人为制造的地地道道冤假错案……知道还我清白之日止。鉴于市县某某领导指示中级法院压两个月发回重审,一审法院拖年把必须按有罪判。本人不得已撤诉,保留申诉权利”。 第二天,看守所管教又提我谈话:“婉转点写,不然,上诉不成,还不能释放”。这样,我又用看守所的纸写下了第二份“婉转”的撤诉申请。
不是我出卖谁,法院、驻所检察,特别是并不认识我,进入看守所之后一直关注和关心着我的几位所长,为了兑现撤诉就释放的诺言,他们苦口婆心劝导:“开庭把血衣和在押人员证明信拿到庭上,人大政协视察你高举血衣喊冤,天天号务会上喊冤,号务会记录到处写的都是冤,你已经给我们添不少乱了,现在已经撤诉了,只有认罪才能释放你”。我明确:“蹲到死,我也不会承认那些莫须有的罪名!”这次,他们的确兑现了承诺,提前五十天释放我了。
被释放后,我这近千万大款(实物和外欠款等)竟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穷光蛋。该案虽然事实证据假到不能再假的荒唐地步、所谓“受贿罪”明显没有法律依据。但是,地方律师不敢代为申诉,外地律师没有本地的人事关系,理由再充分申诉了也难以胜诉。何况我上有百岁奶奶、年高八十的生父母、岳父母,还有三个正在读书的孩子,妻子不识一个字而且多病在身,自己的高级执业资格超过每三年验审,地方各部门不断催缴捐款,生活都无法维持也许他们理解无力缴纳,企业逾期验资只有无限期停业,高级技术职称无单位敢聘,甚至挂在哪个单位也无人再敢接收。靠什么生存?靠什么聘请律师?甚至某媒体要求采访我连顿饭也请不起。
5、生死大权在官老爷手里
释放后,刚意在申诉,恐吓电话不断:“不老实在家蹲着,马上再'双规'你几个月!.....等等”。本案刑事申诉状和其他民事起诉状、申诉状递到法院,乞丐一样乞求,收下了书面,可就无音讯。再递交,再催,再递交,再催……,久了,他们回答是:“不知道转到哪儿了,实在也找不到了”。
6、走在树底下都害怕树叶子打头,躲不了
我的学生当中,其中一位徒弟是外地刚大学毕业的女孩。她只是听社会普传和别人请我吃饭的饭桌上他人口头所言,市某某某局长为了垄断工程技术咨询市场,和市纪委某某书记、县某某某书记一手制造了杜工的冤假错案。2006年3月31日晚上又次他人邀请吃饭间,同桌口头又提及也是那一套,第二天她竟在互联网的“QH吧”上无证据地检举某个正处级局长利用职权大肆垄断所辖行业的工程发承包、招投标、造价咨询、材料构件购销等。次日,她才告诉我,我就婉转地劝她一走了之,当然她也不知道我辞掉她的真正是这个原因。结果,我被替“罪”处于行政拘留15天(与看守所拘留羁押有天壤之别啊)。她发信息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摸过电脑,这是众所周知的,没有学过,也不想学了,认为它都是年轻人头脑灵活操作的,更别说什么网络。至于她在QH吧上检举了什么?我只有糊里糊涂听办案曹所长怎么说,我就怎么认可,问道你写了些什么?我搪塞说:“早晨喝醉了,头脑发热写的,都忘记了”(众所周知我不爱喝酒,怕喝酒,喝点酒醉),实际上2006年4月1日我清早就到朋友开发的工地上帮忙,直到晚上已经九点多才到的家。此后,为了清楚我那可爱的学生到底检举什么在“QH吧”上,对电脑才下决心“自摸”,到如今也会简单操作。可是,当很久以后才摸索到怎么上网的时候,已经找不到学生所举报的东西了,至今,到底她写了些什么,我仍然一概不知。请远在千里之外的学生看到此节,此时应当谅解当初数月如此抬爱无能的师傅,而我竟然无故地辞掉您了。
7、无能人才诉讼讨债,千难万险后,
胜诉的法律文书不敌官老爷一句话
宿迁市食品厂也是江苏香妮食品有限公司,又是如今宿城食品厂、香妮食品厂等等名称的一个机构,数块牌子的单位欠我工程款67万余元十八年(92年春),诉讼已十二年(97年),执行判决已超过十年(99年春)。执行期间,行政干预出现申诉审,抗辩审,被执行物生产楼的权属审,纪委公安联合成立专案组“再审”,一直没能赖掉欠款的事实。2006年秋,该案又几经被执行物权属审再次胜诉之后,我再次找宿城区人民法院商催已经执行判决十年没有执行到位分文的案子,地方马上组织纪委、公安成立“杜永伦十五年前承包(被执行人单位)工程经济问题专案组”进行“审查”。虽然成立“专案组”和“审查”目的没有达到,但宿城区法院对该案至今仍然理直气壮告知:市纪委某某书记和区某某某区长都给予压力没有法执行。
8、与官老爷有关联的事,平民百姓就必须
敬而远之-否则 -冤案再度发生
2006年底,在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宿迁市万兴房地产开有限发公司拖欠191万余元工程技术咨询酬金(被告是地方政府主要官员招商引资来的),已经两次庭审只等判决,宿迁中级法院通知2007年4月18日上午9点再次开庭,迟到或者缺席,按撤诉处理。2007年4月17日上午9点,宿城区公安分局一行三人,以宿迁市建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德峰和承建宿迁市万兴房地产开有限发公司时代广场工程的浙江承包商张美华“举报”我被释放以后又“收受”他们钱物,并由举报信和录音录像,将我押到他们办案点小黑屋内监视居住。搜尽身上所有现金、票据、身份证、明信片、手机和苹果牌的皮裤带、皮鞋等等,连清单也没有登记(除手机后来退回外,其他扣押品至今还没有退回,更不存在出具任何手续)。随即戴上脚镣手铐进行“审查”,特别强调:“这是死刑犯才戴的大号脚镣”。
期间,他们的刑讯逼供和人格的侮辱,是我昏死四次。2007年4月17日夜间,由办案人员将被我送往南京鼓楼集团医院宿迁人民医院抢救数小时,然后拖回继续审讯;2007年4月18日下午,办案人员又次把我拖到南京鼓楼集团医院宿迁人民医院抢救数小时。然后再一次把我拖到公安机关,2007年4月18日晚9点以后,一名办案人员到我家中,令我妻子拿出五万元把人领回。妻子此时数十个电话求亲拜邻,数有钱在家放着不去做生意?哪儿可筹借这么多钱啊?结果一元钱也没有借到。办案人员几次电话催后:“没有钱也赶快租个车来把老杜带去家”!妻子到宿城区公安分局,看到我才两天已经被折磨没有人样了,她几乎要瘫倒了,就在办案人员手指的三张纸上(婚后这么多年也只学会写自己名字吧)歪歪扭扭地签了姓名将其拖回,后来怀疑可能是强制性取保候审,2008年4月17日他们的确给了份《取保候审期满通知书》。
被妻子租车拖回家后当夜两次不明症状地瘫痪,地方诊所赵医生等人看护治疗一夜,次日又复发,妻子和邻居刘某某呼救护车拖往宿迁人民医院抢救。经多位专家参与诊断为严重神经官能症,建议立即住院治疗。虽经医师精心的一级护理, 2007年4月20日中午,其中一次突然休克(已经停止呼吸,脉搏和心脏不跳动)长达26分钟才抢救回来。 事后才知道,当时医院几乎下了病危通知书,提醒家人要有意外的思想准备,亲属不得已电话通知在外地的孩子们从学校立即回来。
9、一审拖欠技术咨询合同酬金纠纷案仍需继续
2007年4月28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曾犯“受贿罪”的无党派私营业主作为该案原告,出乎被告方和某些人意料地拖着极度虚弱身体,在医生陪护下到庭参加诉讼。通过庭审再一次质证和辩论、陈述,双方只待法院判决。
10、公安机关介入民事纠纷案,
显露又一“受贿”案的真相
几日后,法院又次传票通知2007年5月11日再次开庭。曾犯“受贿罪”的无党派私营业主认为是宣判,仍然在医生监护下到庭。与以前几次开庭一样,到了几十位旁听。可此次开庭是被告的两位大律师(高酬在淮安聘请的一位原huai an市中院zhao姓女法官、淮安一位自称响红江苏大江南北的WU姓律师)先向合议庭提出:鉴于本案原告已经涉嫌受贿,所有旁听人都须回避。合议庭当即采纳。被告方律师随后向合议庭提出:驳回原告所诉;理由是原告已经涉嫌受贿被宿城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特别两次炫耀地阐明证据是宿城区公安分局一把手局长亲自提供(1、立案卷宗数册;2、宿城区公安分局2007年5月8日到所在地南京市的建设厅、造价协会、江苏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调查笔录),又宣读和举证被告方也是于2007年5月8日送往所在地南京市江苏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解除本案技术咨询合同的被告单方通知书。合议庭最后宣布休庭五日内宣判。
曾犯“受贿罪”的无党派私营业主因无钱再继续住院,出院后,在原医院的建议下次日被家人帶到神經病院复查吃药度日。2007年7月,原告到法院询問該案为什么还沒有宣判?法院主审法官告知:等刑事案件有結論后再説.
11、一审拖欠技术咨询合同酬金纠纷案
“中止”
该案经过询问,中级法院已经口头告知“中止”。原告申请保全并拿出房产作为抵押保全了被告200万元的银行账户款,如今孩儿学费、生活费、住宿费等等,还有原告夫妻和几位老人不可不吃饭啊?卖房,房屋被抵押担保不可动!而被告申请法院也以房屋作为保全的抵押物,2007年初,法院裁定支持被告申请。如今,被告方被保全的房屋早于2007年7月由被告出售的出售,出租的出租。因为法遇到权,法必须让步?!
12、维权的无奈之举仍然无奈
该案受理费、保全费数万元是高息借贷预交、该案所诉项目咨询的工资等等给付也是原告高息借贷。案审中止,曾犯“受贿罪”的无党派私营业主和其親友被激怒了。親友到处发信息給二十多个媒体,保证所书真实,对其負法律責任。所联系的記者都因單位不批准而夭折。联系了外地二十几个大律師,回答:我說酬金这个数不能少,但不能包他胜诉,因現在你们宿迁那个地方是当官説了算,不讲事实证据更不讲什麽法律。
13、媒体乃至网站
也不敢实事求是揭露地方政府阴暗面啊
曾犯“受贿罪”的无党派私营业主报着生命没有被剥夺去之前,哪怕一分一秒,也要为讨清白、求公道而喊冤。申诉,不立案不给书面裁定;上访,无人理睬不予接待;书面投诉,石沉大海。然后,在人民网、搜狐网、新浪网、百度网、中国雅虎、和讯、腾讯、51.com等网站申请开博,登出去,是冒着随时被抓进去就会永离人间的生命危险。登出去,一次次被删除,甚至人民网等网站给与关闭。
此时,本人,笔者:才对良知、正直、实事求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言论自由、甚至媒体的敢言等等由迷信感到迷糊。
14、请媒体记者谅解的实话
我所說的就是,冤假錯案的当事人申冤是万分艰难,在他們需要你们媒体帮助的時候,你們事不关己高高掛起(应当理解媒体记者的心有余而力不足),极少数被害人万幸得到平反昭雪,第一获利的是媒体,也就是利用胜诉案炒作罢了。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古城街道楚苑居委会七组150号:杜永伦(杜坚生、魏人生)
2007年10月16日
草于淮海省楚都市无诚路老诚巷42号
(朋友就无须在地图上寻找我的地址了,因已经在上述告诉您了)。
注:您对我以上所言若有批评意见,请在此发表,也可发到我的QQ418664161、349376461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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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sxsa@126.com

何时地方政府和司法机构才可实事求是啊?

我最敬仰的人——李金华

尊敬的胡书记:您的许诺和决心何时可以实现?亿万民众期盼着!!!!!
此篇日志在人民网登出,删除,再登出,网页被关闭了;登在其他网站,都被删除了; 本QQ418664161和349376461把这篇日志登在此空间,删了再登,登了再删.........为何不可实事求是做事?为何不可诚实做人?为何不可实话实说?
难道我的性格真的不适宜任何朝代?
我始终认为:对我实行打击报复制造再三冤假错案的行为只是地方极少数人滥用公权力的个别人行为,他不能代表国家政府,他不能代表伟大英明的中国共产党;我始终坚信:我们的国家政府和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会给我一个清白和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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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铲除贪官污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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